我國籍漁船「順得慶888號」日前遭綠色和平組織揭發非法捕撈後,歐盟執委會正式宣布將我國列為打擊「非法、未報告、不受規範漁業」不合作第三國警告黃牌名單。
若臺灣未能在6個月內作出有效整頓和改善,最終會被列入黑名單 (紅牌),將面臨一系列制裁,包括禁止所有臺灣水產品出口至歐盟,過去歐盟曾對貝里斯、巴布亞新幾內亞、柬埔寨及斯里蘭卡等國家採取此種措施。
【台灣遠洋漁業的缺失】
該執委會同時指出我國遠洋漁業有四大缺失:漁業法架構有缺失、對「非法、未報告、不受規範漁業」的制裁方案是無效的、缺乏有效的控管在遠距離外作業的船隊的對策、台灣未履行區域漁業管理機構的義務。
雖然歐盟並不是臺灣水產品最主要出口市場,但是每年出口到歐盟的海產仍價值5億2仟萬臺幣,甚至其他國家(包括美國)亦可能加入制裁行列,影響非同小可,顯然台灣政府並沒有記取過去因非法洗魚,而遭到大西洋鮪類國際保育委員會(ICCAT)大量刪減大目鮪配額的慘痛教訓。
事關台灣國際形象與漁產品出口,我國官員不能再粉飾太平,淡定處置,應該重懲違法船東並立即邀集相關單位參考國外作法研擬出具體可行方案加以落實,以取得歐盟執委會同意儘速讓台灣從該名單中除名,化解可能產生的危機。
【台灣該行動了】
綠色和平過去即日多次要求台灣官方應落實對台灣漁船的管理機制,不要說一套做一套。遺憾的是我國官員對於該環保團體的建議,總是輕描淡寫的回應甚至多次槓上該組織,造成彼此關係緊張,讓台灣屢上火線。
台灣漁政機關除了謀求因應對策外,應該加強和國際環保組織溝通對話,邀請綠色和平共同參與維護海洋漁業資源,用具體行動和績效來說服國際環保組織化阻力為助力,才有助於台灣國際保育形象的提升,無需一再逞口舌之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