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回應車輛法規 部分檢討中

鄭國強 2015/09/16 21:20 點閱 13726 次
交通部解釋說,中型小巴的駕駛若有大巴士的執照,才比較安全。(photo by 醒報資料照片)
交通部解釋說,中型小巴的駕駛若有大巴士的執照,才比較安全。(photo by 醒報資料照片)

【台灣醒報記者鄭國強台北報導】針對國內各式車輛法規遭人詬病僵化等問題,交通部16日回覆本報解釋說,部分法規已在檢討。由於本報於14日報導「落後車輛法規 阻攔汽車產業發展」一文,交通部路政司監理科科長趙晉緯回應說,三輪機車已經開放,進口少是因為廠商仍在觀望市場,另外幼童專用車、中巴駕駛限擁有大客車駕照均有明文規定,但放寬雙廂式客貨兩用車將列入研究。

本報特約撰述游清淵昨日在「落後車輛法規 阻攔汽車產業發展」一文中針對汽車產業普遍的疑問,提出多項質疑:三輪機車法規在去年已經通過,但礙於法令限制多,只有一家國產「宏佳騰」製造銷售,交通部回應說,並非僅有一家,還有一家進口審核中的廠商,況且投入市場廠商少不能歸咎法規未鬆綁,而是因為廠商還在觀望市場潛力。

關於三輪機車開放,本報早持續追蹤多年,直到去年前交通部長葉匡時終於解禁部分規定。係依原有機車條文增列三輪類別(汽缸50cc至250cc、250cc以上),電動機車為最大輸出馬力5至40馬力或40馬力以上。輕型機車則為排氣量50cc以下,電動機車為最大輸出5馬力、電機功率1.34馬力及小型輕型機車的馬力小於1.34。

交通部也承認,「幼童專用車」的確是台灣獨有車種,但否認僅中華得利卡一款。但市場狀況是過去福斯大眾的T4與中華Space Gear停產後,貨車底盤的得利卡並不實用。交通部則承諾,小朋友不會繼續只坐舊車,只是礙於商業機密,不能透露新加入的業者。

至於國內沒有10-20人中型小巴,除了因為駕駛執照必須擁有大客車等級外,交通部強調擁有大巴執照的駕駛比較安全,對乘客較有保障。但山區也因此必須以大巴行駛所造成的危險,趙科長則未回應。

此外,國內高階旅遊常使用的7米長中型小巴,雖然國外原廠可以彈性安排9-15人座,但在國內座位數都設定在9人,所以儘管必須使用兩輛車的長度才能停放,按照法規仍只需自用小客車駕照。交通部回應,只要車體符合國內法規即可。

有關客貨兩用車部分,交通部澄清車體檢驗規定很仔細,不是「裝一條鐵桿」就可以過關,法規明定是座位後廂要擁有1平方公尺的容積,即認定為客貨兩用。所以雙廂客貨兩用車因為車體部分,目前卡在客貨兩用指能乘坐3人以下,所以無法掛牌,但已在檢討中。

延伸閱讀:
http://www.motc.gov.tw/ch/home.jsp?id=35&parentpath=0,5 交通部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