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以戰為首 不該被民意挾持 (章一民)

章一民 / 文字工作者,曾任國會助理 2015/08/18 08:58 點閱 1949 次
國軍每逢天然災變場合便出動搶救(photo by國防部發言人臉書)
國軍每逢天然災變場合便出動搶救(photo by國防部發言人臉書)

國軍每逢天然災變場合便出動搶救,在災後重建過程居功厥偉,但把國軍當成救災部隊的角色認知積非成是,常導致國軍被當成民選公職人員心目中可以任意使喚、大賣選民人情的免費勞工。

【軍人淪落為掃地工】
不可抗力災變發生場合,包括軍隊在內的政府公部門總體資源要用在刀口上,首重搶修各地公共服務設施,使攸關民眾基本生存權的公共服務體系儘快恢復正常運作,並非讓民眾要求國軍協助清除自家垃圾,自己卻在休息,濫用國軍莫此為甚。

政府面對大規模天然或人為災變發生之際,應當把人命安危視為最優先考量,這也包括救災人員生命,基於尊重專業幕僚建議從事決策,若有危及救災部隊官士兵安全之虞,部隊指揮官仍應以救災軍人安危當成優先考量,不可任由民代或地方行政首長等民選公職人員挾民意耍官威,任意使喚救災部隊官兵。

國軍投入救災是在第一時間清除道路障礙,使救災車輛順利通開入災區,但災後整頓公共空間應屬地方政府權責範圍,應由地方政府環保部門清理整頓,或由地方政府動支本身預算雇臨時工清除,不可把國軍官兵當成免費勞工、呼之即來、揮之即去。

【民意挾持國軍】
至於民眾私產,應建立民眾的保險觀念,利用保險減輕財產損失,不可一味要求國軍協助清除復原,畢竟軍以戰為首,在國軍人力結構由徵兵制朝募兵制轉型後,角色扮演必須力求單純化和專業化,投注高成本培訓的國軍官兵是高附加價值的人力資源。

請國防部和各軍種長官要有肩膀,理直氣和勇於對各類挾持民意的政治勒索大聲說「不」,或堅持立場強調「使用者付費」,地方政府有義務分攤墊救災重建任務成本,否則要這樣的地方政府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