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醒報記者游昇俯台北報導】鼓勵母親哺育母乳,讓剛出生的嬰兒待在媽媽身邊是重要關鍵,但國人存在母親生產完需要休息、擔心嬰兒感染等觀念,讓母嬰同室的比率下降。台灣母乳協會秘書長高宜伶指出,職場環境也是現代媽媽不哺育母乳很重要的原因,法令雖有規範哺(集)乳時間,但時間沒彈性,且企業不見得遵守,都使媽媽不利集乳。
8月第1週為國際母乳哺育週,餵母乳勝過配方奶已為國人共知,但礙於傳統觀念、職場環境,現代媽媽要親餵母乳實在不容易。衛福部國民健康署日前調查發現,國內6個月以下嬰兒以純母乳哺育率從2012年的49.6%,已連續2年出現下降趨勢,降至前年48.7%及去年45.8%,而推測可能是與母嬰同室與及早母嬰肌膚接觸未能順利推動有關。
【母嬰難同室】
台灣母乳協會秘書長高宜伶表示,母嬰同室對鼓勵母親哺育母乳很重要,但台灣傳統觀念認為母親生產完需要休息,或是因擔心嬰兒受感染而寧願放嬰兒室。高宜伶說,嬰兒出生就該跟媽媽在一起,何況嬰兒室只是醫院的一個空間,並非無菌環境,反而更可能發生群聚感染,「台大兒童醫院都已經拆掉嬰兒室了。」
剛出生嬰兒的胃很小,大約只有5cc。高宜伶解釋,跟刻板印象中丟奶瓶給小孩喝不同,哺乳初期一天可能需要12至14次哺餵。高宜伶說,哺乳一次需要10至20分鐘,新手媽媽可能要更久。但傳統觀念認為母親產後要休息,且台灣剖腹產率高、起床餵奶不便等多重困難,常改用配方奶替代哺乳。
國人漸把上月子中心當成生產必須的過程,但常常因為到月子中心,反而認為自己帶不划算,而讓母嬰同室的比率下降。高宜伶強調,推動母嬰同室,不是將媽媽與嬰兒關在同一間房間就好了,而是需要更多護理進入協助,包括教導新手媽媽哺乳等衛教知識。
【法規無彈性】
勞動部福祉退休司科長陳秀琴表示,目前《性別工作平等法》已明訂職場母親每天有2次各30分鐘的哺(集)乳時間,且雇主不能因孕婦員工哺乳而將其解僱、調職或其他不利的處分。她並說,「103年12月性平法已通過員工有250人以上之雇主,須於公司設置哺(集)乳室;公司設置哺(集)乳室,依據《哺集乳室與托兒設施措施設置標準及經費補助辦法》最高一間也有2萬元補助。」
但高宜伶指出,職場環境成為現代媽媽不哺育母乳的主要原因,婦女不見得知道性平法中的哺乳時間權益,且法令沒有規定罰則,企業不見得遵守。高宜伶並說,一天2次的時間規定也不適合不同婦女需求,「有的人需要多次集乳,有的人集乳一次又可能用不到30分鐘」,她認為,集乳時間應該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