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醒報記者張禹宣台北報導】內政部通過修法,工業住宅成絕響!內政部30日正式通過「防堵工宅法案」,以往建商透過登記為「一般商業設施」的方式,違法出售工業住宅的情事將成絕響。德明財金科大助理教授周美伶表示,「工業住宅的問題不只是禁止,還得從都市規劃角度全面評估。」政治大學房地產研究中心主任張金鶚認同修法表示,「若民眾當初有僥倖心態購買工業住宅,就該承擔違法帶來的罰則。」
【時代背景下促成】
德明財金科大教授周美伶表示,工業住宅的問題必須考量當初這些工業區設計的地點,至今是否有變更的需要?或許當初該地區的確屬於人口較為稀少的市郊,但如今卻成了人口聚集的鬧區。
周美伶強調,「當開發空地不足,若民眾仍有居住需求下,即使銷售價格偏低建商仍會進駐。」周美伶也提醒民眾,「但工業住宅本身違法,因此周圍可能會有許多諸如小型工廠等合法的汙染源。」
「都市計畫是玩真的,民眾不該有僥倖心理。」政治大學房地產研究中心主任張金鶚則持相反看法。他認為,「(工業住宅)不能這麼簡單的就地合法,暨得利益者不管是建商也好,消費者也好,都該承擔違法責任。」張金鶚表示,「對於像買房這樣的終身大事,當初消費者在購買時,必定知道這樣的產品在走法律的漏洞,多半是帶著貪小便宜的心態,若有不服裁罰的部分,也該自行舉證。」
【處置可仿效違建】
德明財金科大教授花敬群則認為,應就不同的個案樣態做不同的處置。花敬群表示,「若能輔導工業住宅轉回正當使用,讓它符合原有都市計劃的使用分區,這樣的事情應該是要被優先執行的。」但就實務上難以變更的物件,花敬群說,「必須要考量建造期間是否屬於早期法令尚未健全的年代,還是近年來政府已明文禁止取締後,明知不可為而為之的投機份子。」
他強調,這部分可能可以參考違建處置的相關做法,來去探討究竟是要就地合法,還是回歸使用,「而不是用『繳納代金』這種開後門的方式就地合法,這樣的做法形同政府『出賣法制』來收取財政上的挹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