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醒報記者游昇俯台北報導】大專校院教師近年屢爆被校方以限期升等、扭曲的教師評鑑方式逼退,高等教育產業工會27日聯合各大專校院教師齊赴教育部,抗議教育部放任學校侵害教師工作權,扭曲高教發展。教部技職司回應表示,大學可另訂不續聘教師的條件,前提是要通過校務會議決議,但不希望學校以老師須協助招生為指標。
近年大專校院教師常因未能在6年限期內完成升等,遭學校解聘,許多學校更將教師評鑑綁上行政工作、產學合作與招生績效,使教師工作權不保,且不能專注於正常的教學研究。
7月底將是許多教師聘約核准的最後期限,高教工會27日聯合各大專校院教師,抗議教育部對高教的崩壞視若無睹。
【升等期限扭曲高教】
高教工會組織部主任林柏儀表示,近年法院已為限期升等做出多起判決,認為固然可能違反聘約,但未達「情節重大」程度,學校不得依《教師法》14條解聘、不續聘;評鑑綁產學、評鑑綁招生等亂象,教部也已函發各校,不得將招生、產學計畫數當作續聘標準,「要求教育部立即全面檢討各校不合理的評鑑與升等條款。」
台灣科技大學教授陳致曉分析說,有的學校教師升等期限5年,意謂老師必須在5年內將學術研究化為產學合作的金錢,「如此將研究產出的時間壓縮到3年之內,等於是將教育資源限縮在服務既有短視近利的產業。」
【不續聘僅個位數】
面對少子女化浪潮,教育部鼓勵學校退場、轉型,放任學校減裁教師,林柏儀指出,「吳思華部長甚至宣稱現有5萬名大專教師,至少裁員1萬名,」林柏儀表示,少子女化應該是高教改革的契機,應該學習中小學的做法,不裁減任何大專教師員額,讓學生人數逐年減少,以提高生師比,改善教學品質。
技職司副司長饒邦安回應表示,大學法明定學校可因學術發展需要,另訂一些教師停聘、解聘、不續聘的條件,但前提是要經校務會議決議通過。司長李彥儀則說,學校若要求教師宣導系所、協助招生,基本上尊重學校,「若學校明確規定老師要招幾名學生,教部則認為確實不宜,因為老師本職是教學研究。」
同時人事處表示,今年大學送審不續聘教師名額未如外傳的上百位,僅有個位數,且目前尚在審核階段,仍未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