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醒報記者鄭宇晴綜合報導】相對於大人們重視對加害者的懲罰,3歲小孩更注重被害者的損失!德英研究指出,3歲幼兒已經為別人著想,展現正義感,如將玩具從搶奪者手中拿走,還給原主人等。專家進一步指出,「幼兒的正義感和大人並不完全相同,傾向於維護被害者權益而非懲罰加害者。」這項研究可望幫助了解人類早期社會正義與懲罰的源起。
根據德國馬克斯‧普朗克學院和英國曼徹斯特大學共同發表於《當代生物學》期刊的研究,研究員設計了2個布偶爭奪玩具的場景,並讓168名3歲及5歲幼兒與布偶互動。結果令研究員十分驚訝,因為3歲幼兒有40%的機會介入2個布偶之間的紛爭,將玩具歸還給原主人而不會據為己有。5歲幼兒則有70%的機會將玩具歸還給原主人。
「幼兒所展現出的正義感與大人的正義感不完全相同,」曼徹斯特大學靈長類與兒童心理學教授基思‧詹森進一步指出,「在實驗中幼兒也有機會將玩具藏起來以懲罰搶奪者,但幼兒傾向維護被害布偶的權利,執意將玩具還給被害布偶,對加害者的懲罰則沒有如此重視。」他指出,由此線索可知,為他人設身處地著想,以及對被害者的同理心,才是早期社會正義與刑罰的基礎。
「相較於幼兒,大人較不重視受害者的處境,」詹森表示,「例如在餐廳吃飯,大人如果看到有人拿走隔壁桌客人的菜,較有可能引發正義感並介入紛爭。但如果是餐廳服務生將隔壁桌客人的菜端至空桌上,則較不會有反應。」他指出,幼兒可能較會對隔壁桌客人的損失感到不平衡。
「我們仍不知道這項研究結果是否有文化差異,」詹森指出,「目前僅以德國幼兒做為實驗對象。」他說,行為發展學界已意識到這個問題,未來將對有更多元文化背景的幼兒進一步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