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醒報記者鄭宇晴台北報導】未來在特定食品包裝上,可看到「本產品含有○○,不適合其過敏體質者食用」等過敏原標示了!食藥署18日表示,7月1日後生產的食品,若含有蝦、蟹、芒果、花生、牛奶、蛋原料,都須在外包裝加註過敏原標示,如果未依規定完整標示過敏原,將處以新台幣3萬至300萬元;而若標示不實,最高可處400萬元罰鍰。
食藥署於去年3月7日公告的「食品過敏原標示規定」,將於今年7月1日實施。含有蝦、蟹、芒果、花生、牛奶、蛋原料的食品,只要製造日期在7月1日之後,皆須標示出來。食藥署食品組科長李婉媜表示,「食藥署參考國際過敏原標示規範,以及101年國人常見的過敏原調查,規範食品業者若有上述6項原料,須於外包裝標示醒語,方便特殊過敏體質的消費者選購。」
另外,食藥署也公布「食品過敏原標示之建議事項」,建議業者可自願標示含有羊奶、魚類、頭足類、螺貝類、堅果種子類、含有麩質的穀類、大豆、奇異果等原料的警語,如果在食品生產過程中,有共同使用的設備或廠房,導致食品中可能含有過敏原,也建議標示「本產品生產製程廠房,其設備或生產管線有處理○○」等字樣。
食藥署下戰帖 有獎徵答醫材知識
【台灣醒報記者鄭宇晴台北報導】為了推廣醫療器材知識,食藥署舉辦「醫材智多星挑戰賽」網路抽獎活動,並且提供Sony家庭劇院、HTC One M9及Acer平板電腦等超過180項獎品,只要回答醫療器材相關知識題目即可獲得抽獎資格,8月31日以前皆可參加。
「醫材智多星挑戰賽」以知識王的遊戲形態進行,傳達選購、使用醫療器材的正確知識,只要回答醫療器材相關知識題目即可獲得抽獎資格。民眾通過關卡後,將活動訊息分享至個人FB塗鴉牆,還可抽超商禮券。
食藥署特別提醒,購買醫療器材時要遵守「醫材安心三步驟,一認、二看、三會用」,先認識什麼是醫療器材、在購買產品時看清楚包裝上載明的醫療器材許可證字號,最後要詳閱說明書。如果發現不良品或不法商品,可立即向當地衛生局、藥物食品化粧品上市後品質管理系統或不良反應通報專線(02-23960100)進行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