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度捕撈 借鏡印尼漁業政策 (李武忠)

李武忠 / 大學兼任教授 2015/06/16 08:55 點閱 2388 次
印尼政府為促進漁村經濟發展,鼓勵外國投資者在當地建立大型漁業港口,合資公司或轉讓漁船,創造更多就業機會。(photo by ariesa66 on pixabay)
印尼政府為促進漁村經濟發展,鼓勵外國投資者在當地建立大型漁業港口,合資公司或轉讓漁船,創造更多就業機會。(photo by ariesa66 on pixabay)

目前全球的漁船數量,已經達到海洋所能支持的兩倍,而全球32%的魚類資源量已因過度捕撈走向枯竭,漁業資源過度捕撈已經是一個需要透過世界共同努力來解決的嚴肅課題。

其中,印尼為全球重要的漁業生產國之一,產量達到1526萬公噸,海洋資源收入約占其國內生產總值的22%,現今有多達5400艘外國漁船在印尼海域非法捕魚,每年讓印尼蒙受242億美元損失,嚴重影響到當地漁民生計。

為此,印尼官方不顧可能引發國際間的強烈反彈,將分別來自中國、越南、馬來西亞、泰國和菲律賓等19艘被法庭裁定涉及非法捕撈行為的外國漁船炸沉,並片面宣佈廢止去年10月與中國簽署的漁業協議,以顯示嚴打非法捕魚捍衛漁權的決心。

【各國紛赴印尼投資】
印尼政府為促進漁村經濟發展,除了積極保護當地漁業資源外,更鼓勵外國投資者在當地建立大型漁業港口,合資公司或轉讓漁船,進而帶動當地水產品加工及相關產業(如生鮮及時配送等),創造更多就業機會,改善當地漁業環境提升經濟成長而不再只是收取入漁費,獎勵措施包括減免增值稅(PPN)和所得稅(PPH)抵減及保稅區(kawasan berikat)等;養殖漁業、休閒旅遊與造船業是該國政府積極鼓勵也是台灣適合投資的項目。

日前韓國冷凍水產公司即宣佈將於印尼當地投資1120萬美元,俾能拓展水產品貿易加工;中國企業更在印尼投資陸地漁業設施,總額近8000多萬美元。這也是許多缺乏資金、設備、技術的沿岸漁業國家共同的期望。

事實上,為保護專屬經濟海域(EEZ)內漁業資源,不僅印尼加大取締力度,日本、菲律賓、韓國、歐盟也紛紛透過提高罰金、加重刑責、沒收漁船等處分,希望能有效遏止非法捕魚歪風。在實施責任制漁業、限縮國際漁業配額與強化專屬經濟海域(EEZ)內漁業資源保護的趨勢下,未來單純從事入漁捕撈行為所需付出費用將愈來愈高,受到的約束也愈來愈大,對以遠洋漁業為主的台灣會是一大考驗。

【找出漁業新利基】
台灣身為漁業捕撈大國,無論在捕撈、冷凍冷藏、加工、行銷等技術以及設備上,原有許多可以提供協助之處。

目前正值我國漁業面臨國際公海面積大幅減少、漁業配額限縮、漁業入漁費高漲、以及我國漁業基層勞動力短缺、作業成本與風險升高、沿近海漁業資源枯竭之際,透過有計畫整合國內漁業資金、技術、人才、設備等進行海外漁業投資,運用當地豐富漁業資源與廉價基層勞動力生產高附加價值漁產品,行銷全球創造出更大的經濟利益,應該列為台灣漁業(包括養殖業)未來發展的重要工作。

現階段國內部分漁業公司已陸續展開海外投資佈局,但是相較於日本、中國、南韓等國家積極度明顯不足步伐過於緩慢,這些國家係透過整體力量包括:外交、融資、移民、經貿合作、資訊提供等來協助推動是項工作,尤其中國,不僅設立總規模100億美元的中國與東協投資合作基金,提供250億美元信貸支持東協基礎設施建設,亦透過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與亞投行擴大對沿岸國基礎建設的投資與漁業合作開發。

台灣政府在這方面應該扮演更主動積極角色,讓台灣漁業不僅走向國際,還能為台灣經濟找到新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