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合一稅三讀 專家:價跌量縮

張禹宣 2015/06/07 18:55 點閱 8757 次
房地合一稅終於拍板定案,未來成效仍待觀察。(Photo by 維基百科)
房地合一稅終於拍板定案,未來成效仍待觀察。(Photo by 維基百科)

【台灣醒報記者張禹宣綜合報導】房地合一稅5日三讀通過,持有房地未滿一年售出稅率高達45%!德明財經科大教授花敬群表示, 45%稅率將有效排除短線投機,民眾銷售103年前取得的房子獲利將不需繳交45%稅率,至於趁機購買新屋則不妨稍等來年再出手。對房地合一稅相較奢侈稅是「變相減稅」刺激市場的說法,淡大產經教授莊孟翰認為,「要從基本需求面來客觀看待,課稅較奢侈稅低,並不代表景氣好轉。」

【未滿一年售出稅45%】
房地合一課稅明年上路後,持有未滿一年售出,稅率45%;持有1至2年售出,稅率35%;持有2年以上未滿10年,稅率20%;持有超過10年售出,稅率15%。防外資炒房的部分,針對非境內居住者、總機構在境外營利事業,持有未滿1年售出,稅率45%,持有一年以上售出,稅率35%。

而所謂「防錯殺條款」,則是因財政部公告的調職、非自願離職等因素賣出持有2年以下房地的「非自願售屋」;或是以自有土地與建商「合建分售」土地取得日起算2年內房地,稅率20%。針對繼承或受遺贈取得的房地,被繼承人的持有期間可與遺贈人的持有期間合併計算。

至於新制自住優惠條款,自用滿六年以上,且無營業使用者,交易獲利未滿400萬元則免稅;獲利超過四百萬元部則採稅率10%。日出條款的部分,除105年1月1日起取得的房子外,於103年1月2日取得的房地,若持有未滿2年,在105年後交易者也適用新制。

【回歸基本面】
德明財經科大教授花敬群表示,「防錯殺條款」的設計合乎市場情勢,但稅捐機關必須要實質審查,避免有心分子投機。在房地合一稅實施後,房地產會回歸市場本質,45%的高額稅收將排除投機客入場,而目前市場超額供給的問題仍然嚴重,價格反轉的壓力本來就存在,房地合一稅是一股助力,市場需透過價格機制自行消化過量的產品。未來買盤縮手後,建商勢必降價求售。

至於居住已達5年或10年以上的自住戶若想要「舊屋」換「新屋」,花敬群認為,理論上來說現在賣房是最好的時機,但由於新制的衝擊尚未發酵,未來5年內房價下跌後才是買房的最好時機,而除非擁有兩間以上房屋可供暫住,否則中間空窗期的居住問題會導致計畫無法施行,而最為重要的還是得審慎評估房屋售價與新屋價格的價差。

淡大產經系教授莊孟翰表示,奢侈稅本來就有類似的「防錯殺條款」的機制,但開後門投機短線炒作的不法情事無法杜絕,但鑽漏洞的代價也不會小,像開一人公司從事買賣,也是要付出時間、金錢等代價,還得考量被國稅局徹查的後果,若有很多人都從事這種行為才會成為問題,原則是,利益越高逃漏稅逃得越嚴重,而從過去奢侈稅的情形來看,並沒有這樣的情形發生。

「相對過去而言投資客成本更高,自住客就沒什麼影響。」莊孟翰認為,大環境本來就不好,即使稅制改變也不可能影響太多行情,而對於「變相減稅」以及「奢侈稅大赦」,莊孟翰說,「像是業者的說法,故意放風聲要找白老鼠。」認為還是得就基本需求面來客觀看待市場,課稅減少不代表景氣就會好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