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醒報記者方家敏綜合報導】美國參議院2日通過《美國自由法案》,作為國安局(NSA)的行政依據。儘管是用來銜接已到期的《愛國者法案》,但根據新法,NSA未來必須先取得法院許可,才可要求電信業者交出特定嫌疑人的通話紀錄,不能再無限制的大規模蒐集民眾通訊紀錄。法案將於6個月後正式生效。
根據《每日郵報》報導,美國參議院2日以67票對32票,通過《美國自由法案》,以接替上月底到期的《愛國者法案》。待美國總統歐巴馬簽署後就可恢復NSA所停擺的3大監控計畫。6個月後《美國自由法案》將自動生效,電話紀錄由電信公司保存,政府僅有在獲得法院批准的狀況下,才能取得特定人士的通話紀錄。
美國政府自911恐怖攻擊事件後便通過《愛國者法案》,以稜鏡計畫大量蒐羅並監聽國內民眾的個人訊息,直到2013年中情局探員史諾登揭發相關單位的行動,才使政府的違法行徑公諸於世。自此,國內反對《愛國者法案》的聲浪不斷,上月23日參議院駁回該法案的延長臨時法案,直到月底正式失效。
這期間許多美國民權團體批評政府監控計畫嚴重侵犯公民的個人隱私,並將NSA與聯邦調查局告上法院。而吹哨者史諾登也因而遭美國政府通緝,至今仍無法返國。
《BBC》報導,《美國自由法案》實施後,民眾的通話紀錄將改由電信公司持有,而非政府伺服器。雖然當局調閱資料程序變得較為繁複,但也同時保障了個人隱私。而《愛國者法案》中的「孤狼」計畫則在《美國自由法案》中被保留下來,即使與恐怖組織沒有聯繫,但潛在可能發動襲擊者將受到監控。調查單位監控個人旅遊與商務紀錄的規定也在新法案中被保留。
有專家認為,這是美國自1978年來最重大的一次監控權改革,也象徵美國人民不願再給調查單位空白支票,讓其監控權力無限上綱。這是史諾登洩密後首度取得的重大成果。但也有參議員認為,此一新法案將對美國國安造成嚴重影響,使得調查單位無法保護美國公民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