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定點走向移動 行動廣告年增23%

張禹宣 2015/05/31 16:49 點閱 4480 次
廣告型態日新月異,連數位廣告當中都有顯著的差別。(photo by 張禹宣台灣醒報)
廣告型態日新月異,連數位廣告當中都有顯著的差別。(photo by 張禹宣台灣醒報)

【台灣醒報記者張禹宣綜合報導】想不看都不行的手機廣告,正悄悄的擴大版圖。根據資策會統計,從2014年至2015年全台前500大廣告主投放在「行動廣告」的金額,從16.7億元成長至20.57億元,成長率達23.2%占所有廣告之首。資策會消費者研究組組長鄭仁富表示,「伴隨著智慧型手機以及4G寬頻服務的興起,消費者的媒體接觸驅動著廣告主改變投資方向。」

【數位廣告崛起】
調查報告顯示,自2014年至2015年的500大廣告主投資動向變化,內容涵蓋電視廣告、紙本媒體、家外廣告、廣播廣告、網路廣告、社群廣告與行動廣告等7類。其中,電視、紙媒、家外與廣播廣告定義為「傳統媒體」,網路、社群及行動廣告等定義為「數位廣告」。而500大廣告主對於數位廣告的投資比重,從2014年的25.2%上升到2015年的26.4%,總金額約新台幣95億元。

其中,電視廣告小幅度衰退了約1億元,成長率負0.7%,網路媒體的部分則保持穩健成長1.4%,而紙本媒體衰退6.6%最為慘澹,社群廣告以及行動廣告卻分別成長4.8%及23.2%,共計約41億元且持續擴張當中。而傳統廣告方面,則以「家外廣告」(看板)一支獨秀,年增2億元,成長率高達7.1%

【臉書廣告受青睞】
廣告業者表示,消費者一天可以接觸各種媒體的時間和注意力都是固定的,廣告主在思考如何運用新興科技工具達到行銷與廣告的目的時,同時也需要考量目標消費者的行為與產品特徵。以最顯著的手機遊戲為例,廣告主有很高比例都是選擇同樣載具的「行動廣告」,相對於電視廣告的機會成本來的有效益許多。

鄭仁富指出,在2015年500大廣告主最有意願投入的廣告項目前3名依序為臉書廣告的66.0%、網路關鍵字廣告的61.9%以及行動APP廣告的59.4%。伴隨著智慧型裝置與4G寬頻服務的普及,消費者的媒體接觸習慣產生了結構性的轉變,也驅動著廣告主愈來愈重視數位媒體的投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