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化歧視女性 民團籲自由等報自律

鄭宇晴 2015/05/28 19:27 點閱 4672 次
婦女團體28日舉行記者會,呼籲媒體建立自律機制。(photo by 鄭宇晴/台灣醒報)
婦女團體28日舉行記者會,呼籲媒體建立自律機制。(photo by 鄭宇晴/台灣醒報)

【台灣醒報記者鄭宇晴台北報導】針對《自由電子報》近日連續刊登涉嫌物化女性、性別歧視的報導,婦女團體28日舉行記者會呼籲媒體自律。除了要求報業公會說明並落實裁罰外,被指名的《自由時報》應道歉並訂定自律綱要、自律委員會及往後運作規範。華夏社會公益協會理事長王如玄表示,「自由事件是壓跨駱駝最後一根稻草,我們希望媒體皆能建立自律機制。」

《自由電子報》近日頻以「貧乳」及「A書女主角」影射知名主播引發眾怒,台灣防暴聯盟、勵馨基金會等民間團體28日站出來發表聲明。台灣防暴聯盟秘書長廖書雯表示,報紙媒體目前無統一主管機關,又沒有法規可以有效規範媒體業者,呼籲報業工會說明裁罰依據與準則,各媒體也應建立並恪守自律規範。

【物化踐踏女性專業】
「媒體竟用罩杯及A書評論主播,完全無視並踐踏了她們本身的新聞專業。」勵馨基金會執行長紀惠容說,媒體物化女性,也會助長民眾對女性貼上「破麻」等負面標籤。她強調,由於記者、編輯與主管都缺乏性別意識,「媒體應提供員工性別意識訓練,並建立性別檢視機制,雙方面落實自律機制。」

現代婦女基金會受暴婦女訴訟扶助委員會召集人賴芳玉表示,媒體物化與消費女性「A化新聞」的行為,有如讓台灣社會罹癌的毒藥,「例如李宗瑞撿屍事件,竟可以媒體報導的『夜店文化』卸責。」她擔心,媒體沉淪很可能會引發其他犯罪個案。

【立法確保女性權益】
台少盟秘書長葉大華也批評,過去一年,台灣新聞充斥著低俗不堪的標題與內容,「很大一部分是因為媒體只顧衝刺即時新聞,缺乏檢查、查證與平衡報導,甚至大量抄襲網路資訊。」她質疑,「這樣還可以叫新聞嗎?」指出平面媒體中,只有《蘋果日報》有自律委員會,呼籲各報面對自己的新聞專業,建立自律機制。

王如玄強調,《自由》事件是壓跨駱駝最後一根稻草,「這篇《自由》報導不只物化女性,更已觸犯《性騷擾防制法》,台北市政府應依法給予處分。」她指出,婦女新知已發起拒買拒看《自由時報》行動,防暴聯盟也已發起串聯抵制。「聯盟將於28日下午在行政院性別平等委員會中臨時提案,要求政府制定《性別平等基準法》,確保女性權益在媒體報導中受到保障。」

【建立自律審查機制】
中正大學犯罪防治系教授鄭瑞隆除了代表男性向在場女性致歉外,他也表示「A化新聞」對青少年發展有相當不良的影響,使得歧視、貶抑女性的行為不斷被傳遞,「我認為作出性別歧視的報導已構成犯罪行為,擾亂社會安寧。」

「《自由時報》22日發佈的道歉聲明,愈看愈生氣!」王如玄指出,聲明中明顯將責任推卸給中國網友,而說明自己僅是「加以報導」。她要求《自由時報》再提出公開道歉書並訂定自律綱要、自律委員會和往後運作規範。紀惠容也說,她並不是針對《自由時報》,「我們是對事件本身作出批評」,並指出,新聞自由絕不能當作媒體不自律的藉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