鎖匠被小偷利用? 立委籲立法管理

張禹宣 2015/05/27 13:48 點閱 5110 次
27日內政部、立委、鎖業業者3方交鋒,尋求立法共識。(photo by 張禹宣/台灣醒報)
27日內政部、立委、鎖業業者3方交鋒,尋求立法共識。(photo by 張禹宣/台灣醒報)

【台灣醒報記者張禹宣台北報導】有竊盜前科是否能當鎖匠?近日來發生許多竊賊找鎖匠開門行竊的事件,造成受害民眾的財產損失嚴重。立委林岱樺及劉建國質疑,目前鎖匠身分在沒有列入治安機關管理下,攸關生命財產的開鎖技巧卻成了刑案的隱憂。台灣鎖業發展協會表示,鎖業工作攸關重大,應仿效國外由治安單位管理。內政部別建議首要先將專業證照普及化。

【立委倡立專法】
立法委員林岱樺及劉建國27日於公聽會上表示,鎖業直接影響人民居住財產安全,各國早已立法,唯獨台灣仍無專法規範,應明定主管機關,落實鎖匠素質、資格認證管理來保障人民安全,以及鎖業行業的服務品質和競爭力。

「民眾如何判斷是歹徒還是合法鎖匠?」林岱樺說,應經主管機關許可,取得證照才能替人開鎖或裝鎖,不然民眾無從判斷。劉建國亦說,制定鎖業法是對現有鎖業人員的保障,讓具有竊盜前科以及素行不良的人不能佯稱鎖匠做壞事,更保障鎖匠在接到民眾開鎖要求時,能跟民眾確認程序是否合法,才不會無故受牽連。

【業者贊同政府保留】
「鎖匠在德國被稱為安全保安員。」台灣鎖業發展協會指出,他們在與世界各國鎖業交流時發現,各國主管機關多為治安單位,顯示出鎖業內容攸關社會大眾財產及生命安全的重要性,限制有前科紀錄的人從業有一定正當性,相關如航空人員以及計程車師機都有相對應的身分限制,但台灣鎖匠卻沒有規範。

業者陳德政說,「曾有一位國中就業輔導處主任,叫我去教國三畢業生一技之長(開配鎖),我氣得當場大罵。」他認為學生自治能力明顯不足,若教成100位小偷不就社會大亂。若靠鎖業僅靠自我約束,治安堪憂。

業者陳長順也認為,應立法訂定「鎖技師執業規範」,並建立「鎖技師證照制度」,除讓鎖業從業人員有完整的訓練和考核機制,並且能確保從業人員無前科紀錄,保障民眾的身家安全,且提升台灣鎖匠的職業素質。

內政部回應表示,應先確認主管機關的職責,避免申請證照單位以及管理單位的權責混淆。同時參考各國的做法,優先處理從業證照制度是必要的,若有偵防需要,內政部警政署也會配合相關的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