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部要求新版印書 民團:舊版仍合法

游昇俯 2015/05/12 10:55 點閱 4514 次
教育部要求書商提供依新課綱審定的教科書,否則可能面臨撤照,疑似護航「微調」新課綱動作,再引人爭議。(photo by Wikipedia)
教育部要求書商提供依新課綱審定的教科書,否則可能面臨撤照,疑似護航「微調」新課綱動作,再引人爭議。(photo by Wikipedia)

【台灣醒報記者游昇俯台北報導】教育部要求書商提供依新課綱審定的教科書,否則可能面臨撤照,疑似護航「微調」新課綱動作,再引人爭議。人本教育基金會執行長馮喬蘭11日受訪時表示,撤照條件必須與審定內容差距過大,舊版本課綱並未失效,不應撤照;台灣人權促進會也認為撤照於法無據,其與全國家長團體聯盟都再三呼籲應尊重教師選書自主權。

教育部國家教育研究院日前要求書商必須提供經國教院審訂最新版的教科書,否則違反審定辦法,情節重大者,還可能廢止書商審定執照。馮喬蘭表示,國教院指稱須用新審定版本,但實際上要談得上撤照處分,必須是教科書內容與審定內容差距過大,若是沿用舊版本課綱,也未曾對舊版審定內容有所更動,是談不上撤照的,「因為舊版本的執照並未失效」。

馮喬蘭談到,目前的問題在「微調」課綱爭議大,絕不是「改改錯字」而已,新課綱已在訴訟過程當中,最終很可能違法,輿論也多支持拒絕違法課綱,「台北市已發文教師可自主選書,其他縣市雖未發文,但也已表態。選書權應在教師手上,教部發文要求學校用新版本教科書可議。」

台灣人權促進會法務許仁碩也分析說,國教院要撤照於法無據,撤照只能針對內容完全未審定的教科書,舊版執照並未過期,不會因為新版課綱出來就失效,「出版社每年都會針對教科書內容錯誤有所修正,但用的都是同一執照,不用換照,不會有必須用新執照的問題。」

許仁碩表示,現在許多學校可能本於教學專業而使用舊課綱,但教育部沒有直接手段或法源依據要求使用新課綱,廢照之說明顯意圖封鎖舊課綱,「本諸教學自主原則,教師仍有選書權;最不得已依法論法,書商可打行政訴訟,但難免仍有威嚇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