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週立法院將審查台電電費公式,預料將會接受台電的降價回饋方案,並於明年生效,但吾人呼籲台電應三思。
我們必需指出,台電當前為核能電廠近乎封存處置,公司財務資本額耗盡接近破產之時,發表降價消息選擇回饋民眾,卻是短視的小惠思考。
台電以暫時性國際燃料價格重挫,將自所謂200億元盈餘,撥出90億元降電價回饋,台電提出「只降民生用電」或「只降中間級距用電」兩方案供經濟部選擇,降幅倍增,每度各降0.14與0.35元,換算每戶年省552與720元,明年1月實施。然而此案盲點甚大,必需重新計議,分述如下。
【電費長期偏低】
首先,我國電費較鄰近國家地區長期偏低,實質上是以全國之力補貼用電大戶,近年由於分攤三座核能廠建廠會計成本分攤完畢,故有每度僅0.95元(含0.17後端處理費用)之成本可言,此係造成台電盈餘最大的因素之一,也是誤導了台電以為有降價本錢,而有擬大力回饋之舉。
台電並未考量採購潔淨低碳能源的百分比例,促使國內非碳產業的健全發展。亦即此次所根據的台電電費公式,沒用考量適當運用「價格」在推動綠色能源政策的責任。
最近國際天然氣價格下降之任何節餘,設若200億元,實應藉此定出轉向非碳能源之採購計劃目標,允宜用來提高非碳能源發電的採購價格,一者早日建立台灣綠色電源的供應能量,鼓勵這些綠色能源在台灣生根,而非長久以來祗供外銷歐陸的外銷大國的諷刺。
【期待能源轉向】
台電這次實可透過電價機制,將不多的盈餘,來配合國家「減核」的政策目標,並培養週邊綠色能源產業的建立。由於過去企業已享受太多電費優惠,相信我們消費者亦願意以適當的電費,來換取更清潔的能源,提升更友善、少污染的環境品質。
國人應認知到,無論綠色能源或者非核家園都是要付出代價的。苟大家沈浸在已經最為廉宜的台灣電價上,台電也以此小惠以為回饋,我們又將損失一次能源轉向的機會。
因此,籲請台電「重擬電費公式,增加綠電採購價格和目標比例」,才是國人負責任的思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