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遊戲場危險多 立委修法管理

陳彥驊 2015/03/31 14:20 點閱 3805 次
全台各場所附設的兒童遊戲場,安全合格率竟不及58.9%,立委王育敏將修法並要求相關單位改善。〈photo by 陳彥驊/台灣醒報〉
全台各場所附設的兒童遊戲場,安全合格率竟不及58.9%,立委王育敏將修法並要求相關單位改善。〈photo by 陳彥驊/台灣醒報〉

【台灣醒報記者陳彥驊台北報導】兒童遊戲場竟暗藏「違規營業沒稽查」、「公安消防問題多」及「設施設備不安全」的風險!立委王育敏31日召開記者會表示,全台各場所附設的兒童遊戲場,安全合格率竟不及58.9%,將修法並要求相關單位改善。相關單位包括營建署、標準檢驗局也承諾將會加強清查、並改善目前法規。

地方政府統計,截至2014年底全台各場所附設的兒童遊戲場共11,174處,但合格者只有6,588處,合格率不到58.9%。王育敏指出,雖然《各行業附設兒童遊樂設施安全管理規範》自2003年便頒布,但由於規範位階過低,各機關權責不清,在未強制要求主管機關與地方政府定期稽查,導致成效不彰。

【法規清查都不足】
靖娟兒童安全文教基金會執行長林月琴也表示,公園、速食店及學校設施造成兒童受傷的比例最高,但由於是「非機械式兒童遊樂設施」,因此不在法規管轄範圍內。林月琴也擔憂,室內遊戲場愈建愈多,但不少逃生門空間都過於狹小,根本不足以讓孩子在遇到意外及時通過,有非常高的安全風險。

王育敏則說,坊間愈來愈多的民營室內兒童遊戲場,在建物使用執照登記為停車場、防空避難室、一般倉儲、作業廠房及住宅等用途的情況下,有「掛羊頭賣狗肉」的疑慮,已違反《建築法》第73條規定,最高可處30萬罰鍰。王育敏要求主管機關,應清查全省清查兒童遊戲場數量、分布及違規情形,且未來應定期公布稽查結果。

【有關單位積極應對】
針對立委的訴求,內政部營建署建管組科長楊哲維回應,對於地方政府並未掌握違規的情形,將會函請地方積極清查,若發現營利的遊戲場以地下室、防空避難室為執照登記不符合標準,將開罰6至30萬罰緩。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副組長吳秋文也說,在採納各國標準後,會針對室內非機械式設施如包覆式、網狀式的遊戲器材研議規範,且可望在今年上路。

行政院消保處簡任消保官王德明則表示,目前消保官已針對百貨等民營遊戲場加緊稽查,若發現違規、未做公安申報的情形,將使用補充性質的《消保法》進行裁罰,可開罰6萬到150萬的罰鍰。

王育敏也預計提出《兒童遊戲場安全管理條例》草案,並將營業利、非營利的兒童遊了遊戲設施一併納管,除了百貨賣場、餐飲業外,也會擴及學校、公私立幼兒園及公寓大廈,並增訂罰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