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公益社團把脈 專家建議設獨董

游昇俯 2015/03/31 18:14 點閱 3779 次
《台灣醒報》22日舉辦座談,就公益組織募款及法人運用善款投資的倫理問題進行討論。(左起)醒報社長林意玲、與談貴賓胡業民、朱竹元、鄭信真。(photo by 游昇俯/台灣醒報)
《台灣醒報》22日舉辦座談,就公益組織募款及法人運用善款投資的倫理問題進行討論。(左起)醒報社長林意玲、與談貴賓胡業民、朱竹元、鄭信真。(photo by 游昇俯/台灣醒報)

【台灣醒報記者游昇俯台北報導】「公益團體法人組織應引入專業、獨立的董事。」資誠永續發展服務公司董事長朱竹元表示,這有助其管理與自律,將可避免類似慈濟事件。針對日前慈濟事件引發國人關注公益團體財管,《台灣醒報》22日舉辦座談進行討論。與會專家還都建議法人投資順應潮流,選擇具社會公益性質的投資標的,如此也有助於提升宗教社服團體的形象。

【組織透明以防腐】
《台灣醒報》22日舉辦「非營利組織募款與投資倫理」座談會,邀請台灣公益團體自律聯盟創會理事長鄭信真、資誠永續發展服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朱竹元,與禧年經濟倫理文教基金會董事胡業民進行座談,與會專家都期待公益組織能透明化。鄭信真表示,可從組織運作(董事利益迴避、任期替換)、財務透明(責信)兩方面去監督,胡業民則盼董事會能覺醒,提升其自律的倫理標準。

鄭信真進一步解釋,一般公益組織基金會是由舊有董事選舉下屆董事成員,部分董事會因此淪為「萬年董事會」或「家族董事會」,欠缺外部因素進入,成為封閉董事會,而不容易透明。他認為,組織內部章程應明訂職務調換機制,以利透明化。政府法令有時而窮,所以成立「自律聯盟」,希望藉由成員自行公布組織名單,達到透明化目的。

【獨立董事利運作】
鄭信真也感嘆,政府管制鬆散,中央20幾個部會及地方縣市政府都可以批准成立財團法人,導致主管機關超過50個,且因是透過行政命令、標準不一,因此管理水平參差不齊;唯大部分組織監督要點都有規定,董事會成員同一家族不超過3分之1及不逾越二等親,才勉強避免弊端。

朱竹元建議,適度加入職務性的外部成員,可避免「董事不懂事、董事不管事」,以組成專業、獨立董事,有利組織運作。

除了公益團體,不少企業所成立的基金會及宗教法人都坐擁龐大資產,如何管理其財務受到關注,胡業民呼籲,非營利組織資金龐大,政府給予免稅特權,應藉投資彰顯其投資倫理,近年西方已逐漸重視投資倫理,篩選其投資方向與對象,甚至進一步選擇綠色基金、生態基金進行投資。

【社會投資新潮流】
鄭信真指出,投資有其獲利導向,但要秉持信仰價值;他認為,「企業型基金會有其保本需求無可厚非,社會型基金會則不宜投資。」朱竹元則呼應胡業民,倡議社會責任型投資(SRI),訂定倫理投資原則,慎選投資對象;甚至可成立上市公司,讓政府監管。

針對基金投資目前政府無法可管,鄭信真表示,社福系統基金有募款運用的時限,談不上投資,一般是企業型基金有這類問題,目前只能鼓勵支持「天使基金」的觀念,發揮道德倫理,使其蔚然成風。朱竹元則認為,投資人可藉由選股,讓企業往社會公益、善盡社會責任的標的進行投資;他並提醒,主持投資的操作者也很重要,要有投資倫理的基本認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