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衛台澎安全 徵兵制功不可沒

王承中 2015/03/30 18:45 點閱 3734 次
政府自38年撤退來台,為檢討失利及因應防衛台灣與反攻大陸所需,著手建立完善的徵兵制度,以因應中共威脅。〈photo by 國防部發言人臉書〉
政府自38年撤退來台,為檢討失利及因應防衛台灣與反攻大陸所需,著手建立完善的徵兵制度,以因應中共威脅。〈photo by 國防部發言人臉書〉

【台灣醒報記者王承中綜合報導】台灣徵兵制今年底將走入歷史。政府自38年撤退來台,為檢討失利、因應防衛台灣與反攻大陸所需,著手建立完善的徵兵制度,以對抗中共威脅。但隨兩岸情勢和緩,我國不再需要大規模的軍隊,遂於91年開始研究推動募兵制的可行性,並計畫於105年底達成全募兵制,在台灣實施超過半世紀的義務役徵集,將在年底吹熄燈號。

徵兵制在我國歷史上由來已久,歷史上秦、漢及唐等朝代,早有實施徵兵制的紀錄,而我國在民國36年制定憲法中也明令規定人民有依法律服兵役之義務。然而因抗戰剛結束,政府兵源充足,再加上228發生,政府未在台灣實施全面徵兵,一直等到38年,國共內戰失利,政府撤隊來台,才開始在台灣進行全面徵兵制。

【反攻大陸需要】
我國現行徵兵法源源自於22年公布的兵役法。隨著政府遷台,在檢討內戰失利及「精練常備兵、廣儲後備兵」等防衛台灣及反攻大陸的政策需要,政府大規模重整兵役制度,並進行兵役法的修正,以建立完善的徵兵及後備動員制度。43年政府完成兵役法的修正,規定常備兵現役陸軍役期2年、海空軍3年。而男子服役年齡為滿18歲的翌年1月1日起,至滿45歲之年12月31日除役。

由於中共在53、55年,相繼成功試爆核彈及試射核子飛彈,並發動文革,再加上古巴危機發生,以致冷戰及台海緊張情勢上升,當初隨政府來台的資深基層官兵也相繼屆齡退伍,重要武器面臨無人操作的窘境。因此自56年開始,政府針對陸軍砲兵、裝甲兵等兵科的義務役男實施臨時召集,也就是在法定2年役期完畢後,接續實施1年的臨時召集,也就是俗稱的「陸一特」。

【逐步縮短役期】
然而中美建交及兩岸情勢和緩,使政府國防戰略從反攻大陸的攻勢轉變到防衛台澎金馬的守勢,進而開始對龐大的國軍人數進行檢討。隨著國軍於86年進行第一波兵力及組織調整的精實案後,政府也於89年再度修訂兵役法,首度將義務役期雖短為1年10個月,除役年齡降為40歲,並推出替代役制度。

隨著國軍兵力縮減,不再需要大量兵源,而武器裝備愈來愈高科技及複雜化,也需要專業士兵來操作,由於兵役役期因政治及社會因素逐年減少,導致出現義務役男在完成專業訓練後,馬上就可退伍窘境,部隊戰力難以維繫。因此,國防部從91年開始研究推動募兵制的可行性,並計畫於105年底達成全募兵制,在台灣實施超過半世紀的義務役徵集,也即將吹熄燈號。

延伸閱讀:義務役徵集 年底吹熄燈號https://anntw.com/articles/20150310-t07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