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良業者小心了 海岸開發有法管

陳彥驊 2015/01/20 20:31 點閱 5669 次
繼《濕地保護法》後,《海岸管理法》也在20日三讀通過,立委認為此象徵著台灣將邁向正常化的海島國家。〈photo by TACO Huang on Flickr – used under Creative Commons license〉
繼《濕地保護法》後,《海岸管理法》也在20日三讀通過,立委認為此象徵著台灣將邁向正常化的海島國家。〈photo by TACO Huang on Flickr – used under Creative Commons license〉

【台灣醒報記者陳彥驊台北報導】未來類似美麗灣度假村開發、破壞海岸的情況,將能被有效遏止!立法院20日在院會三讀通過延宕20多年的《海岸管理法》。要求內政部需在該法施行半年內,劃定一、二級海岸保護區的範圍,其中一級保護區內將禁止任何開發行為。對於《海岸法》的通過,提案的立委邱文彥激動表示,此法通過象徵著台灣將朝真正的海洋國家邁進。

《海岸法》通過後,內政部將在2年內公告整體「海岸管理計畫」,若違法在一級海岸保護區內開發、使用者,最重將可處新台幣30萬元罰鍰;破壞海岸者,則可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徒刑;若因此釀災,更可處3至10年徒刑。此外,規避、妨礙或拒絕海岸調查者,也可處5萬元以下罰鍰,且可按次處罰、強制檢查。

而違法在二級海岸保護區內開發、使用,最重也可處10萬元罰鍰;破壞保護區者,可處3年以下徒刑,併科20萬以下罰金。只要被認定違法的行為,主管機關都可勒令停用、停工並要求回復原狀。

法案三讀通過後,提案的立委邱文彥激動發表感言說,《海岸管理法》從起草到三讀共歷經了25年,能親眼看到它通過,讓他內心十分澎湃。邱文彥還說,在「國土3法」中,《海岸法》是繼《濕地保護法》後通過的第2塊拼圖,拼湊起來將讓台灣朝真正海洋國家邁進。且新法不只能保護自然棲地、人文資產,還能防護海岸災害、維護公共通行,並能設立「海岸管理基金」,以編列人力協助。

《海岸管理法》通過意味著環保方的勝利,未來類似美麗灣渡假村,在沙灘上私設圍牆或建築飯店的行為都將會被管制。值得一提的是,若海岸保護區影響、限制原住民利用自有土地與自然資源時,內政部或明訂保護區的主管機關,應在審議前與原住民協商,在取得同意後才得以劃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