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心油團體訴訟 有吃都能告

杜胤廣 2014/11/27 16:55 點閱 3540 次
消基會與行政院消保處27日上午針對黑心油食安事件,宣布將為全國消費者提出團體訴訟。(photo by 杜胤廣/台灣醒報)
消基會與行政院消保處27日上午針對黑心油食安事件,宣布將為全國消費者提出團體訴訟。(photo by 杜胤廣/台灣醒報)

【台灣醒報記者杜胤廣台北報導】12月1日起,黑心油食安事件開始受理團體訴訟申請,將成為台灣史上最大宗的消費者團體訴訟案件!消基會與行政院消保處27日針對黑心油食安事件,宣布將為全國消費者提出團體訴訟,替消費者爭取財產損害與精神撫慰金。

此次消基會訴訟的提告對象,包括「強冠」、「頂新正義」與「北海」等上游油品供應業者,消費者若曾購買或食用受上游波及的中下游店家製造或販賣的商品,12月1日起至明年1月5日,都可向消基會申請加入此次團體訴訟。預計將在明年3月中旬提出團體訴訟。

行政院消保處處長劉清芳表示,受「強冠」、「頂新正義」與「北海」等油品供應業者所影響的中、下游店家,共有5百多家,產品更多達1千多項,因此此次團體訴訟將更艱鉅。她說,未來訴訟所需的費用將由明年1月成立的食安基金補助支應。

「此次訴訟負擔較大的地方在於,消費者所提供的購買憑證可能會有不齊全問題。」黑心油團訟主辦律師蘇錦霞表示,目前雖有「電子發票」,但消費者若遺失發票,重新申請手續也很繁複,因此在財政部仍未實施新做法前,希望消費者不要怕麻煩,才能彰顯自身的權益。

消基會副秘書長徐則鈺說明民眾參與團訟步驟,可先到行政院消保處網站「黑心油品事件專區」,查看是否購買到黑心商品,再找出購買發票或憑證,並至消基會網站下載「請求權讓與書」及「個人資料表」,填妥後郵寄至消基會,或到全台各地消基會分會或各縣市政府消費者保護中心遞件。

消費者須檢附「請求權讓與書正本」、「黑心油團訟損害賠償請求個人資料表」、「購買產品憑證」、「個人資料保護法告知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