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規定須年滿20 歲方得投票權的資格,這條常規已經行之有年,但近年來隨著資訊的爆發,許多年輕人皆有自我的想法與對未來的藍圖,舉例來說,很多關心樂生療養院議題的人不僅僅是社會人士,有許多18 歲的學生族群,他們已經知道整個國家不公不義的問題在何處,他們想靠自己的力量改變,但法律卻沒有賦予他們關心公共事務的權利。
該如何讓年輕朋友肯付出心力並更有能力關懷身邊的事物,最根本的作法,還是給予18 歲年輕朋友們投票權,讓他們依照自己所學習到的最單純、最正確的價值觀投下堅定又神聖的一票,社會人士多少會因為自身利益而投票,正因如此才會有對岸企業包機返台投票的變相賄選事件。
但如果一位熱血且熱心公義的年輕人,面對不公平的社會,他多少都會有自我的判斷,與自我實現的意識。
所以將投票年齡的門檻下降有何不可?現在關心政治的年輕人不在少數,我參加島國前進的志工時,發現有許多高中生也加入關心鳥籠公投的議題,很多年輕人希望讓公民投票得以落實,並且讓更多台灣人為自己的現在或未來作主。現今的社會變遷快速,如果人只是一味的守舊,會跟不上這個世界的腳步。
一個人並不會因為一下子跳到20 歲就成為關心政治的成人,關心政治是經年累月的學習,如果這國家一直處於事不關己的狀態,後果可想而知,既然年輕人已經願意承擔自己的責任以及擁有投票的權力時,何必執著於20 歲這個門檻呢?
一個18 歲的年輕人有時會比一個擁有投票權的成人更有自己的主張, 身為執政者以及握有權力的大人們, 是否將眼界打開,讓更多願意參與這項政治活動的人加入國家政策決定的行列?
台灣未來隨時都會交棒給新一代的年輕人,是時候將民主自由制度的理念擴張與散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