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災法與勞保脫鉤 千萬勞工納保

范捷茵 2014/10/30 23:32 點閱 4379 次
行政院30日通過《勞工職業災害保險法》,將受僱勞工全面納保。(photo by Wikipedia)
行政院30日通過《勞工職業災害保險法》,將受僱勞工全面納保。(photo by Wikipedia)

【台灣醒報記者范捷茵綜合報導】勞工將全面納保!《勞工職災保險法》與勞保脫勾後,將擴大保護傘,把不滿5人的企業也強制納入,同時提高職災投保金額至57800元,並增加失能或遺屬年金的給付,進一步保障勞工。勞動部估計,將有1002萬勞工受惠。

行政院30日通過《勞工職業災害保險法》草案,將職災險與勞工保險分流。新版的職災保險仍以傷病、醫療、失能、死亡、失蹤為給付範圍,但打破了投保薪資上限的天花板,從過去的43900提高至57800元。

【提高職災給付】
新法對勞工的保障有何不同?勞動部次長郭芳煜指出,新法增加職災給付額,比如失能或遺屬年金給付,可選擇領年資或投保50%,讓資淺勞工不吃虧。相較於現行勞保規定,職災重殘只能月領4千元,新法傷病給付的頭一年,勞工則可月領投保薪資70%,第二年至少半薪。

對雇主而言,新法提高投保薪資上限也未必是壞事,若實際薪資較高的員工發生職災,上限提高能減少貼補額度。

職災險與勞工保險脫鉤後,保險費率依照行業風險及上下班災害計算,目前約為0.22%,未來將規劃逐步提高,提高的保險費率,比照過去,由雇主全額負擔。郭芳煜強調不會超過0.3%,上路後實際費率也將每3年調整一次。

【擴大納保範圍】
舊制原本規定,5人以上的公司才強制納保,新草案則將所有勞工納入,適用人數從987萬人提高至1002萬人。透過職業工會或漁會辦理加保的自營業者,或無固定雇主者,則由被保險人與政府負擔一定比例。

行政院長江宜樺表示,新法將受僱勞工全面納入保障範圍,並適度提高給付水準,將能提高對勞工的保障。而草案也明定,應從年度保費提撥10%到15%至勞保基金,用於辦理職災的預防及重建,有助減少職場悲劇發生。

江宜樺指出,為配合職災法單獨立法,並修正勞工保險條例及就業保險法,希望躺在立法院內的相關年金制度改革,及早完成配套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