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檢假難落實 勞動部:加強稽查

范捷茵 2014/10/30 19:36 點閱 3857 次
避免女性申請生理假、產檢假,卻遭雇主不公平對待,勞動部表示會加強勞動檢查,要求雇主落實。(photo by Pixabay)
避免女性申請生理假、產檢假,卻遭雇主不公平對待,勞動部表示會加強勞動檢查,要求雇主落實。(photo by Pixabay)

【台灣醒報記者范捷茵台北報導】本來是友善婦女的產檢假修法,卻讓婦女未蒙其利先受其害?立法院預計修法,增加女性產檢假與生理假,消息一出,即有雇主揚言將減聘女員工。勞動部長陳雄文表示,會對雇主與勞工進行法令宣導,並加強勞動檢查,要求雇主落實,讓女性員工不只「看得到」假期,也「請得到」。

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30日審查《性別工作平等法》修正草案,有立委提案生理假比照病假「給半薪」,超過30天額度可以再請假3天;也有立委提案延長陪產假,從5天至7天不等;另外有立委提案,希望勞工能比照公務員,有5天的產檢假期。

勞動部對於延長陪產假、增加產檢假等提案,都表示支持。立委王育敏30日審查法案時指出,修法消息一出,竟有雇主揚言「要少聘女性員工」,無疑牴觸了《性平工作法》保障女性的概念與善意,詢問勞動部是否有因應對策。

立委李桐豪也表示,即使法律明令保障女性分娩、妊娠,休假卻常成為雇主的「施恩」,效果大打折扣。根據勞動部《僱用管理性別平等概況調查報告》,53%企業沒有提供生理假,40%沒有提供陪產假,或是公司有提供、員工卻「不敢」申請。報告也顯示,婦女產後可申請留職停薪的育嬰假,實際上卻有54.1%企業並沒有提供,更有雇主說,即使員工申請也不願意給假。

為了避免勞工請了假,卻遭受不公平對待,勞動部長陳雄文表示,修法後勞動部會積極辦理宣導說明會,讓勞工與雇主了解彼此的權利與義務;並增加逾160位人力,加強勞動檢查,要求雇主具體落實。陳雄文說,新法上路勢必有少數反彈,但整體而言,企業對小幅調整樂見其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