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部、工總座談 聚焦提升勞參率

王承中 2014/10/28 21:20 點閱 2978 次
勞動部長陳雄文於28日率領勞動部各主管,與全國工業總會的代表們舉行座談。〈photo by 王承中/台灣醒報〉
勞動部長陳雄文於28日率領勞動部各主管,與全國工業總會的代表們舉行座談。〈photo by 王承中/台灣醒報〉

【台灣醒報記者王承中台北報導】近年來我國勞資關係緊繃,為解開彼此「心結」,勞動部長陳雄文於28日率所屬各主管,與全國工業總會的代表們舉行座談會。雙方對於勞力的缺乏同表憂心,勞動部正努力提升勞參率,解決勞力缺乏問題,但工總認為勞工債權順位不應提高,不應限制雇用派遣工比例,對此,勞動部有不同看法。

工總理事長許勝雄在致詞時表示,這20年來台灣企業面臨技術跟基礎勞動力的缺乏及法定勞動成本的增加,雖然政府照顧勞工天經地義,但希望政府在規劃、執行及規範時,也應思考是否符合憲法的比例原則,希望能藉此擴大企業經營活力、促進經濟發展,使就業率提升,調高員工薪資,形成勞資雙贏的結果。

【提升勞參率】
針對企業勞動力缺乏的問題,陳雄文回應,提升勞參率是勞動部主要的目標之一,目前正加緊改善女性勞工的工作條件,使女性能同時兼顧家庭與工作。另外也注意到,我國平均退休年齡為57歲,與法定退休年齡65歲相差甚遠,如能改善50歲以上勞工的工作環境,使其延續工作,將可提升我國勞參率。

工總認為提高勞工債權與銀行同順位或第1順位,將降低企業對銀行的信用能力,增加經營困難。陳雄文強調,勞基法28修正案,彌補的對象是針對勞退舊制的勞工,而新制實施到現在已滿10年,勞動部估計,10年後,職場上的勞工都會是新制,類似華隆關廠的案子只會愈來愈少,不會形成無底洞。

【獎勵晉用派遣工】
針對勞動部制定的派遣勞工保護法草案中,企業不得僱用超過總員工人數3%的派遣工,工總表示,由於台灣中小企業規模多在30人以下,如果保護法實施後,根本無法雇用派遣工,希望勞動部能取消3%的雇用上限。

陳雄文回應指出,經特許的特定產業只要經過勞資會議,將可放寬雇用派遣工的比例,另外勞動部也提出獎勵,如果資方晉用1%的派遣工為正式員工,將額外再給2%的派遣工額度,企業可以把派遣工當作是試用期,形成正向發展。對於特定產業有季節性的大量人力需求,例如月餅商家,勞動部目前也正在研擬其他可行的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