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項氾濫 無助國家創新卓越

林建山 / 環球經濟社社長兼公共政策研究所所長 2014/10/09 10:08 點閱 2053 次
獎項設立是否真正達到政府當局原本設想的政策目標?(photo by 總統府)
獎項設立是否真正達到政府當局原本設想的政策目標?(photo by 總統府)

每年第3 季在台灣,是所有「國家級」評獎熱季,也是所有創新、創意、卓越、品質、傑出、最佳、最大、巨人、磬石,以及各種各類金字輩、鑽字輩、白金輩獎項得主的盛產季節。

但是,這種季節性熱潮,是否真正達到政府當局原本設想的政策目標? 已然或可能,帶動社會的創新風潮、普及品質觀念與作法,或者真正促進整個國家社會潛能潛力及實力活力的爆發?頗費疑竇。

【評獎無助競爭力】
至少,過去20 年間的諸多評獎實施結果所得之國家對外吸引力與競爭力水準,比較起1970 年代到1980 年代之20 年間根本鮮見有什麼「國家級」評獎時代的國際實績表現,卻反而顯得遜色多多,竟然是無可辯駁的現實。

自上世紀90 年代中期之後,政府為了激勵社會潛力與經濟動能,就積極採取「建立標竿」之策略,分由各個部會署局處機關,紛紛建置各類各種「國家級」的評獎,項目範圍涵蓋了幾乎所有的經濟社會部門及行職業類別,冀以政府公權力的威勢與公信力,有力帶動整個國家社會的向前進步與向上提升。

但是,就在政府部門花費如此不貲的獎勵金預算,並動用了幾乎是全國菁英資源力量,包括各大學院校、研究機構、智庫單位及產業領袖的參與付出,加上繁冗龐雜的自評、他評、實地評鑑勘驗等,「極其理性」、「公開透明」、「充滿程序正義性」的投入,所得到各項評獎的綜合結果,事實並未真正發揮太大的激勵社會積極作用。

反倒是歷年所見不少得獎者,旋即失敗倒閉,而更多「得獎名單之外」的個人或機構單位,卻屢屢能夠在同一期間之內,取得國際社會、國際市場上的崇隆肯定與表彰。

【強調「泛道德指標」】
究其原因,主要出在近幾年政府所設定各種評獎的「辨識標尺」及KPI( 關鍵表現指標) 的架構、類項、指標權值及分數配比的設計與實施, 有了極大問題。

更核心的癥結是,因為存在「泛道德指標」的決定性可以完全壓倒「專業、專能指標」,及「市場競爭性指標」結構性問題,甚至猶有「投入優秀」的價值評比分量,遠超過「產出優秀」所應得價值評比值的僵直現象。

最糟糕的莫過於,任何「泛道德指標」在幾乎所有評獎的審議過程中, 都具有舉世所無的「絕對否決權」之「黃金票」權威。

在過去20 年間,較早期的國家級評獎,「市場信用風評」及「繳納稅捐紀錄」固然已是如此,隨後增列的「消費者保護條款的遵循」「環保違規」,以至最近強力加列的「違反勞基法」、「有無具體幫員工加薪」、「有無履行企業社會責任CSR」更是如此。

這些「泛道德指標」的各別個項配比約各5%-10%,看似「並不算高」, 但累加起來,卻竟高占各種評獎計分( 點) 的36% - 40% 之間,尤其是, 各具有高度殺傷力的「否決權」制高點地位,問題最為重大。也就是說, 道德重過於能力實力以及績效表現, 祇要一有任何「泛道德指標」瑕疵的候選單位( 人),幾乎已註定都要被判出局的。

【高度殺傷力的「否決權」】
個人曾經參與過的一項產業科技創新卓越評獎,一家初審複審都得最高評分,比其次順位者高出至少20% 以上的傑出企業,卻在最後決審會上, 祇因在市場旺季期間「讓員工超時加班」以致構成「違反勞基法」,硬是被犧牲打入落榜名單。

試想想,即使在40 年前的老式教育訓練體制中,固有所謂「操行成績」之列,但至少比例不高,操行成績也從來不具有「否決權」效力,否則在那種機制之下,豈有可能教養得出具有社會適應力、市場競爭力的學生呢?

其實,操行好壞與學生之能力特出、未來績效表現卓越與否,並無太大關聯。這正是最能夠拿來比擬、映現,今日政府「國家級評獎」作法良否對錯之重要殷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