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胖食品課稅案 各國雷大雨小

范捷茵 2014/10/05 21:59 點閱 5834 次
各國對於肥胖稅多所著墨,但真正實施的國家屈指可數。(photo byWikipeida)
各國對於肥胖稅多所著墨,但真正實施的國家屈指可數。(photo byWikipeida)

【台灣醒報記者范捷茵綜合報導】台灣近日擬推動《肥胖防治捐》,針對高含糖食物課稅。各國對於高糖飲料、垃圾食物課稅的討論多沸沸揚揚,但增稅後直接提高食品價格,勢必面臨業者的強力反彈與民眾憤怒荷包失血,能強腕提高汽水、洋芋片價格的國家畢竟少數,丹麥甚至在實施1年後,最終以「民眾飲食習慣未改變」為由縮手。

根據世界衛生組織2008年調查,全球20歲以上成人35%過重,11%肥胖,為了對抗肥胖以及衍伸的健康問題,不少國家比照菸草、酒精與博弈,針對不健康食物課徵「肥胖稅」,希望抬高垃圾食物價格,遏阻人民購買的慾望。

美國人雖有3分之2過重或肥胖,紐約、舊金山、加州、伊利諾也都提出含糖飲料課稅的法案,但多被視為「妨礙個人選擇自由」,沒有真正送出國會。即使紐約前市長彭博過去曾頒布汽水禁令,禁止16盎司(約473毫升)的重量杯飲料,但在飲料工會強勢施壓、訴訟後,最高法院最後駁回禁令,認為紐約政府執法逾權。

在歐洲,有2千萬體重過重人口的法國,決定在2011年開徵肥胖稅,針對可口可樂、芬達等含糖飲料,每公升加收3至6分歐元。國內肥胖率達28.5%的匈牙利,除了含糖飲料以外,也針對能量飲料、高糖或高鹽份零食課稅,巧克力棒與洋芋片可能有不同的稅率。芬蘭也有類似的含糖飲料稅。

而墨西哥肥胖人口與美國不相上下,國內BMI超過40的肥胖人口高達3%,國人14%罹患糖尿病,是OECD國家中比例最高,造成醫療體系龐大的負擔。國會在2013年通過含糖飲料稅,每公升加收10%的稅,也對高熱量零食增稅5%。

但課稅直接影響食品銷量與人民錢包,以大政府之姿介入市場,不只財團抗議,民眾也易反彈。丹麥曾在2011年課徵肥胖稅,針對脂肪含量超過2.3%的食物,包括奶油、起司、肉品、加工食品課稅,1年為丹麥增加2億美元的稅賦。

但丹麥國稅局評估發現,人們的飲食習慣並沒有因此改變,反而促使他們遠赴鄰近國家如瑞典、德國購買起司與肉品,因此2012年將肥胖稅緊急喊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