奪命藥害 降尿酸、癲癇藥最多

李昀澔 2014/10/01 21:55 點閱 4094 次
為避免藥物引發可能致死的嚴重過敏反應,食藥署呼籲,曾過敏者應請醫師或藥師註記「藥物過敏紀錄卡」,並於就醫時出示。(photo by維基百科&李昀澔/台灣醒報)
為避免藥物引發可能致死的嚴重過敏反應,食藥署呼籲,曾過敏者應請醫師或藥師註記「藥物過敏紀錄卡」,並於就醫時出示。(photo by維基百科&李昀澔/台灣醒報)

【台灣醒報記者李昀澔台北報導】服用降尿酸、抗癲癇、消炎止痛等藥物後出現嚴重過敏反應,是造成藥害救濟案件的主因。藥師陳文雯指出,每年約有1百餘人次獲得藥害補助,其中65%為皮膚及皮下組織嚴重不良反應,逾8成都是降尿酸等3類藥物所致。食藥署藥品組副組長戴雪詠表示,服藥後若出現喉嚨痛、發燒、口腔或黏膜潰爛、皮膚紅疹等狀況,務須及早就醫,評估是否停藥。

藥害救濟自1999年開辦至今,共有逾1千2百件依嚴重程度獲得新台幣1萬至2百萬元補助,給付總額達3億8千萬元;近年來每年約有2百餘件申請,給付比例約6成。藥害救濟基金會副執行長陳文雯指出,藥物不良反應有65%出現在皮膚及黏膜,包括史蒂文生氏強生症候群、極嚴重的毒性表皮溶解症,以及易引發肝、腎、心肌炎與血球數量異常的「藥物敏感症候群」,死亡率約1至3成。

食藥署近期接獲通報,有63歲男性因痛風服用降尿酸藥物,在服藥第16天後陸續出現眼紅、下肢紅疹、發燒、喉嚨痛等症狀,因而接受結膜炎、過敏性皮膚炎、上呼吸道感染及蕁麻疹等治療,不料紅疹蔓延全身並長滿水泡,口腔內也有潰瘍,直到第24天才發現是藥物過敏引發史蒂文生氏強生症候群,轉至加護病房治療後,雖已康復出院,但全身皮膚、黏膜等部位都已嚴重受損。

戴雪詠表示,藥物過敏引發皮膚不良反應的早期徵兆,包括發燒、喉嚨痛、咳嗽、口腔黏膜潰爛、吞嚥困難、皮膚紅疹或丘疹、眼睛發紅或灼熱、莫名倦怠等症狀,若能及時停藥,可避免過度惡化。

據食藥署統計,引起皮膚嚴重過敏的藥物,主要為利痛樂、痛風克等降尿酸藥物,癲能停、癲妥錠、癲癇樂美錠等抗癲癇藥物,普止炎膠囊、非炎腸溶錠、舒抑痛止痛錠等「非類固醇消炎止痛藥」,以及常用於治療泌尿道感染的撲菌特錠、雙克錠等磺胺類抗生素。

陳文雯分析,從藥害救濟申請案中發現,民眾若發作「2次以上」,症狀往往較第1次過敏時更嚴重,致死率也較高。藥害救濟基金會有鑑於民眾未必能清楚記得曾引起過敏的藥物品項,遂於2012年起推出「藥物過敏紀錄卡」,由醫師或藥師註記造成過敏的藥物及症狀,讓民眾在就醫時與健保卡一起出示,可供醫師做為開藥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