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罷課難改決定 抗爭為施壓政府

陳玨明 2014/09/23 19:09 點閱 3412 次
香港學界率先發動大規模罷課,參加罷課的學生人數只會有增無減,但親北京人士放話指出,人大常委會並不會改變決定。(photo by Hei Chan/USP United Social Press社媒)
香港學界率先發動大規模罷課,參加罷課的學生人數只會有增無減,但親北京人士放話指出,人大常委會並不會改變決定。(photo by Hei Chan/USP United Social Press社媒)

【台灣醒報記者陳玨明香港報導】香港學界在占領中環正式行動之前,22日率先發動大規模罷課,再次反映學運的前瞻性。熱血的年輕人為這場抗爭行動拉起了序幕,1萬3千人參與的罷課聲勢已夠浩大,可以預料未來數天,參加罷學的學生人數只會有增無減,但不同的親北京人士也大潑冷水,紛紛放話指不論罷課人數多少,人大常委會做為最高權力機關,並不會改變已做出的決定。

主辦的學聯在宣讀的罷課宣言中,除要求中共政府以公民提名做為2017年香港特首選舉提名方式,並應立即撤回人大的政改決議,更指香港特首梁振英連同政改3人組的3名官員應引咎辭職。學聯同時也向特首梁振英「下戰書」,要求他親臨添馬公園向市民交代,否則不排除將行動升級和公民抗命。

第2天罷課移師金鐘政府總部旁的添馬公園,先由不同大學的教師公開講學義教,從早上10時開始,以每小時為1節,分3個地點進行公民課堂,共提供多達21個不同的主題教學,不少學生在烈日之下撐起太陽傘在草地上聽課,大會在晚上舉行集會,而從24日開始,會派人到社區宣傳理念,讓罷課的精神可以遍地開花。

其實翻查中國憲法,大會常務委員會的決定其實是可以改變的。現時外界所稱的「人大常委會之決定」,是指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決定,而全國人大常委會就是最高國家權力機關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常設機構。

然而,根據中國憲法第3章「國家機構」部分,當中第1節第62條列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可行使的職權,其中第11項就是「改變或者撤銷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不適當的決定」。換言之,如果大會常務委員會是做了「不適當的決定」,那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就可以把決定改變或撤銷。

不過,要人大改變決定的機會,卻是微乎其微。原因之一是這次人大常委會是以170票全票通過有關決議,反映有關決議實屬來自最高層的指示;其次,在現時「習李新政」下,對推動民主與言論自由等空間都進一步被縮窄,故香港更無望落實真正的民主選舉。

雖然明知罷課作用有限,同學們都抱著「明知不可為而為之」的志氣、決心,除了藉行動向政府施壓外,也令更多市民關心及明白現時的政制問題,好讓未來有更多市民願意參與及支持連串的抗爭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