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市廢油流向 環署注意小蜜蜂

賴義中 2014/09/16 21:13 點閱 2992 次
廢油流向,環保署鎖定夜市、小吃攤,並列管飯店民宿業。(photo by 資料照片)
廢油流向,環保署鎖定夜市、小吃攤,並列管飯店民宿業。(photo by 資料照片)

【台灣醒報記者賴義中綜合報導】廢油流向,環保署鎖定夜市、小吃攤,並列管飯店民宿業。環保署副署長葉欣誠16日呼籲小型餐飲業者將廢食用油交由清潔隊或合格回收清除業者回收,拒絕轉賣俗稱「小蜜蜂」的廢油回收商。此外,環保署也擬列管產出大量廢油的飯店、民宿業者。

環保署15日啟動廢食用油流向清查,不過環保署長魏國彥16日在立法院備詢時,遭立委陳亭妃質疑動作太慢,竟表示是「亡羊補牢,全面啟動」。魏國彥指出,目前已掌握5成、約3.5萬噸廢油的流向,17日他將南下會同3位地方首長,研擬如何稽查。

環保署第1日針對全國17處夜市、商圈,2411家餐廳、小吃或攤販進行訪查,查獲業者每月可生產535噸廢油。葉欣誠指出,有一定比例的廢油流向個別回收商,部分有違法之虞,該署將加強稽查、輔導與納管,也考慮加重罰則。

至於如何使業者不受「小蜜蜂」高價誘惑,將廢油正確轉交清潔隊和回收商,葉欣誠說,廢油回收屬自由訂價,若設定收購價格,恐損及市場價格,當物之急仍是建立速食業者與攤商的廢油管理機制。

此外,針對事業產出的廢油,環保署調查發現,國內許多餐廳、大型連鎖飯店和民宿,因提供餐飲服務,每日都會生產大量廢油,年產量估計達5.3萬至7萬噸,可能是不法回收商取得廢油的重要來源,環保署有意納入列管,以免再有漏網之魚。

現行法規中,事業廢油產出僅列管總公司資本額5千萬以上的西式連鎖速食店,以及資本額5百萬以上的麵條、粉條類食品製造業,兩者合計997家,總計去年約產生6545噸廢油。因此,環保署將修法下調列管門檻,將事業資本額減半,估計納管業者可增加1倍,增加至近2千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