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前簽計畫書 醫界民團看法相左

李昀澔 2014/07/24 21:12 點閱 3226 次
婦產科醫學會前理事長謝卿宏等醫界人士召開記者會,直指民團提出的「生產計畫書」,是「外行干涉內行」。(photo by李昀澔/台灣醒報)
婦產科醫學會前理事長謝卿宏等醫界人士召開記者會,直指民團提出的「生產計畫書」,是「外行干涉內行」。(photo by李昀澔/台灣醒報)

【台灣醒報記者李昀澔台北報導】針對產婦是否應在產前提出「生產計畫書」,與醫師協議生產姿勢、催生等方法,醫界意見與助產界及婦團相左。婦產科醫學會指出,生產過程變數多,不應要求醫師事前簽署生產計畫,也不宜列入醫院評鑑。但婦女新知基金會則聯合助產學會回應,計畫書非用以提告或限制醫師專業,而是讓產婦表達希望的生產方式,並據此與醫師溝通。

衛福部日前行文婦產科醫學會,要求醫界參照民團所提出的生產計畫書,內容包括產婦希望的產房種類、生產姿勢、內診、破水、催生、減痛等處理方式。周產期醫學會理事長蔡明松24日表示,懷孕至生產過程中變數極多,不應過度干涉醫師臨場判斷,若有突發狀況,不可能完全照計畫書執行。

「生產計畫書並非『合約』,不具法律效力,當然也不會用來提告。」婦女新知基金會培力部主任陳玫儀解釋,多數醫師都很忙,沒有太多時間進行口頭溝通,才建議用紙本作為產婦表達意願,或減少非必要醫療的管道之一,衛福部也未要求醫界完全遵照民間格式,而是希望參考後提出更適合國內臨床現況的版本。

但馬偕婦產科主治醫師黃閔照認為,計畫書雖註明醫護人員免責,因列有產婦姓名、身分證字號及醫療院所、醫師資訊,有可能被當成具法律效力的文件。再者,婦團建議衛福部在評鑑時,可針對主動提供計畫書的醫院「加分」,台大婦產部主治醫師李建南則直言,醫師本來就有告知產婦所有措施的責任,一旦涉及醫院評鑑,變成以行政力量介入醫療行為,並不恰當。

婦產科醫學會前理事長謝卿宏分析,民間版計畫書多強調以自然方式生產,過於偏向助產士;李建南指出,大部分安全無虞的產婦或許沒有問題,但約1成高危險群就未必適用,且相關配套必須做好,例如計畫書提到,已學會「會陰按摩」的產婦,分娩時不應執行「會陰切開術」,但許多醫療機構都沒有足夠醫護人員或助產士來教導產婦,執行上勢必有困難。

「每位產婦的狀況都不一樣,就算要事前擬訂計畫,也該因人而異。」耕莘婦產部主任鄧森文表示,生產計畫應由醫療團隊與產婦一起評估,而非以制式計畫書硬性規定。北護護理助產所教授高美玲也贊成擬定「個人化」計畫書,因透過紙本計畫書增進醫師及產婦溝通,國外也行之有年,是較符合民眾福利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