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與區域整合 亮紅燈還設路障

林建山 / 環球經濟社社長兼公共政策研究所所長 2014/07/02 13:50 點閱 1653 次
我們都應清楚理解:「服務業貿易協定」的自由開放,要比「貨品貿易協定」的 自由開放, 來得更重要。(photo by billy1125 on Flickr- used under Creative Commons license )
我們都應清楚理解:「服務業貿易協定」的自由開放,要比「貨品貿易協定」的 自由開放, 來得更重要。(photo by billy1125 on Flickr- used under Creative Commons license )

依目前看來,行政院很有可能成為「立法院行政局」,一旦如此,則未來恐完全落入「國會治國」的枷鎖之中。

日前應邀代表出席因513 太陽花學潮在野黨派建議而辦理的「經貿國是會議」,針對其中第二大類議題,有關台灣加入區域經貿整合與兩岸經貿策略抉擇,有幾點意見提供江宜樺院長與行政院治國團隊參考。

積極爭取FTA、TPP 協定洽簽

第一點策略抉擇的建議是,台灣要加入區域經貿整合與擴大兩岸經貿發展關係效應,在策略上,有兩種可行的加入方式,應積極採取:一是透過「雙邊協定」形式的FTA,另一則是透過TPP 或RCEP「局部多邊協定」方式來加入。

目前國際現行情境來檢視,無論加入區域經貿整合所採取的是雙邊協定或局部多邊協定,可能遭遇的國內外障礙條件變數, 其實都差不多,只是近半年來國際社會廣泛重視, 以ASEAN 擴大化而受到中國強力主導的RCEP 來說,在入會條規的第一條成員國家資格,就已明白揭示, 必須要是「主權國家」才可成為RCEP 會員,這是根本的關鍵障礙。

服貿協定的「倍利效應」

以基本態勢來看,台灣除非能夠首先取得對岸中國的認可與支持,否則是不太可能加入。在現況下, 就數雙邊協定型式的FTA, 以及另外一個由美國強力主導之局部多邊協定型式的TPP,這兩個區域經貿整合協定,是我國政府與民間社會所應該多花一點資源與力量,優先積極爭取參與的唯二選項。

台灣的「重要練兵場」

第二點策略抉擇建議是, 在未來面對多數亞太區域經濟體,或亞太以外其他區域經濟國家,爭取FTA 之洽簽,有一個重要的制高點策略性思考,政府當局與民間社會,應有清楚的理解:「服務業貿易協定」的自由開放,要比「貨品貿易協定」的自由開放, 來得更重要。

在今天,我們正需要利用服貿協議能發揮的槓桿原理,來作為擴大加入區域經濟整合,或延伸兩岸經貿發展的倍利擴散效應, 這是重要的戰略思考。

第三點建議是,不能忽略中國大陸內需市場作為台灣經濟全球化「重要練兵場」的積極效用。要能夠以中國大陸的內需市場經濟力,挹注我國產業廠商,用以轉化成為其經濟國際化以及市場全球化動能的活水源頭。

如果用這種策略思維的格局與高度,來積極檢視兩岸經貿關係發展策略的價值,應該就不再有什麼「仇中、反中、抗中」、「去中國化」之類的抗爭問題了。

豈能變成「立法院行政局」

第四點建議是,我們在討論有關區域經貿整合與兩岸經貿策略抉擇問題時, 都必須清楚認知。

當下全世界每一個先進社會的國家政府,在對外經濟施政治國的執行運作時,所有關於「對外經貿關係的發展」所涉及的談判、締約、協議、合作,無一不是專屬於政府行政部門(行政院)的「行政權責」。

國會民意監督,只能就其所得「結果」,做出「是與否」的選擇題。

在這種情況之下,行政院很有可能即將成為「立法院行政局」。

一旦如此,則未來整個國家對外經貿關係發展的所有決策,都勢必落入這麼一個「國會治國」的枷鎖之中。

這種情勢的惡性轉折變遷,不啻是整個國家向上發展、向前邁進的積極前瞻願景中,極大的不幸; 如此一來,我們費時費力費心探討台灣加入區域經貿整合與兩岸經貿策略的共識與做法,就都變成根本不必要、不可能的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