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醒報記者范捷茵台北報導】研究生每月領取2、3千元助學金,除了幫忙教授進行研究計畫外,還必須分擔系所教學及行政業務,工作範圍遠超出單純的「學習與研究」,立委何欣純25日與台大工會舉辦記者會,披露曾接到陳情,發現因研究生「太好用」,教授有遲遲不願意放人畢業的情形。嚴正要求教育部與科技部,勿以「學習」為藉口,否認研究生工作納保的權益,讓研究生淪為「黑工」。
台大工會秘書長林凱衡25日表示,雖然研究生「獎助學金」名義上為獎勵性質,卻明訂研究生若要申請支領,必須協助系所業務,因此早被許多學校挪用為行政、教學人力開支。也就是說,即使在系上當助教、在辦公室打雜、待在實驗室責任制工作,領的都是助學金,獎助學金原本獎勵學術的意義早已變質。
立委何欣純指出,在實際學術現場,教授的研究計畫通常「發包」給研究助理,加上其他行政或教學工作,這些研究生每個月領2、3千元的助學金,卻必須做大量工作,包括系所行政業務。教育部卻強調這是研究生「學習與研究」的一部分,各大學也不願承認與研究助理之間的雇傭關係,導致研究生連最基本的勞健保或勞保年資都沒有。
何欣純舉例有民眾向她陳情表示,兒子研究所讀了快7年,實驗有了成果,論文也完成了,但學生既可以幫忙行政、研究,又能處理個人事務,實在「太好用」,教授遲遲不放人,學生害怕危及畢業,也不敢違逆。
她強調這不只是個案,而是學術圈內普遍現象,代表研究生勞力已經被嚴重剝削。目前建教生在實習職場上,已有法源根據業者強制納保。何欣純強調,教育部不能再以「學習」為藉口,忽視研究生「工作」的事實。只要學生的確有勞動,不管是「專任」或「兼任」,教育部與科技部都必須要求各大專院校落實納保。
教育部高教司專委文明源強調,「研究生獎助學金」與「兼任助理薪資」不一樣,必須釐清獎學金為獎勵性質,校方要求學生在系所幫忙,並非固定工作性質,是否為勞雇關係還需要與工會進一步協商。而在何欣純委員提到的「教授不放人」例子中,研究生畢業有一定的修課、論文門檻,如果有不合理的情況,可以向教育部提交個案處理。科技部也回應,在科技部補助的專題計畫中,若教授想幫兼任助理納保,也可以依法核銷經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