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能決定台灣的前途?

陳清泉 / 文字工作者 2014/06/19 11:02 點閱 1895 次
大陸國台辦主任張志軍15 日在福建廈門出席第6 屆海峽論壇。他在致詞時說,大陸將繼續大力推動兩岸基層交流,讓更多年輕人參與兩岸關係發展進程。(photo by 中央社)
大陸國台辦主任張志軍15 日在福建廈門出席第6 屆海峽論壇。他在致詞時說,大陸將繼續大力推動兩岸基層交流,讓更多年輕人參與兩岸關係發展進程。(photo by 中央社)

台灣前途由誰決定?台北、華府或是北京?在這個問題上美中台雖各自表述,卻牽引不對等三角關係之間的微妙互動,即使我們認為應由台灣二千三百萬人決定,是否能解決台灣問題?答案仍在國際政治的現實,可否給提供台灣足夠自由選擇的空間。

台灣問題因國族認同的差異,造成內部意見分歧。如今國民黨捍衛「一中」(中華民國主權)、民進黨則堅持台獨黨綱不能廢、不能凍、不能修,當然也有支持「台灣未定論」者。不問那一個立場,至少在台灣前途上,還能口徑一致主張「由台灣二千三百萬人來決定」。

這是朝野長期政治角力下,基於國內政治現實而難得出現的「台灣共識」, 只是這樣的共識,能否通過國際政治的檢驗,除了台灣人民的自由意志外,還必須提出能說服美、中兩國接受的論理。

兩黨的「台灣共識」

中國方面,在涉及主權和領土完整的問題上沒有妥協的空間,並且不斷在際社會宣告「世界只有一個中國、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中國主權與領土完整沒有分割」、「兩岸同屬一個中國的事實從未改變,兩岸不是國與國關係。」的主張。在如此的主場下就不難理解, 中國國台辦發言人范麗青以「任何涉及中國主權和領土完整的問題,必須由包括台灣同胞在內的全中國人民共同決定。」強烈回應台南市長賴清德訪問上海時提出的「台灣人民決定論」。

美國方面,除了經常被提及的一個中國政策、三個公報(《上海公報》、《中美建交公報》、《八一七公報》) 和《台灣關係法》外,美國前總統柯林頓於1998 年訪中時,再度明確表達不支持台灣獨立、不支持一中一台、不支持台灣加入以主權國家為資格的國際組織的「新三不」政策立場。

今年4 月,國務院亞太助理國務卿羅素在參議院作證時指出,根據兩岸人民的期待,在和平、不受脅迫的情況下, 化解兩岸分歧,羅素的證詞仍不脫1979 年制定《台灣關係法》時的聲明。

當然,台灣的現狀並非由美、中共管, 台灣問題的解決,不論是北京的「全中國人」或台灣的「全台灣人」,都必須透過公民投票。問題是,中國目前只有徒具形式的基層選舉,欠缺公民投票機制,且是凡涉及領土與主權分割的言論一律禁止的極權專制政體,豈可能允許人民公投台灣前途?

要「自決」更要「自覺」

近年來,東帝汶、加泰隆尼亞、 魁北克、蘇格蘭,甚至更具爭議的克里米亞獨立公投,無一不是交由主張自決的當地人民決定,沒有外部勢力插手的空間,國台辦的發言自然引起台灣民眾的反彈。

如今,台灣必須擺脫美、中兩大強權的制約,才能獲得決定台灣前途的機會。中國的崛起只會日益壓縮台灣的國際空間;至於美國,除非威脅其國家利益,否則,華府也不會輕易介入兩岸事務。台灣未來的國家定位,不只是由人民「自決」,更需要人民的「自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