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化私校土地可原地轉設養老院

方家敏 2014/06/05 15:41 點閱 2991 次
教育部次長陳德華指出,私校退場後可能由其他部會轉型為職訓機構、老人安養機構等。 (photo by本報資料照片)
教育部次長陳德華指出,私校退場後可能由其他部會轉型為職訓機構、老人安養機構等。 (photo by本報資料照片)

【台灣醒報記者方家敏台北報導】私校退場,土地活化轉趨多元。教育部5日在行政院院會上提出「私校改善、停辦及轉型活化具體措施」,教育部次長陳德華指出,私校退場後可能由其他部會轉型為職訓機構、老人安養機構等,土地變更規定將於近日公布。另外教育部也建置私校轉型預警系統,及早對招生不足的學校進行輔導。

面臨人口結構的變化、少子化的挑戰,教育部提出私立學校的輔導措施,包括「限期輔導改善」、「學校停辦」、「土地處理機制」、「學校法人轉型(解散清算、改辦或合併)」。

教育部次長陳德華指出,私立學校退場後的土地活化利用、私立學校退場後法人可以轉換成什麼機構,目前已有文化部、衛福部、勞動部等部會都在研議,有可能轉型為職訓機構、老人安養機構或文化設施等。如果要轉型,各類機構可依循相關法規制定;而土地如何變更處理的相關規定則最近會正式對外公布。

此外,教育部也鼓勵各私校調整學校規模,透過強化招生名額調控機制、建立學校合併獎機制還有擴大境外招生。教育部指出,100年到103年的擴大招收境外學生行動計畫,預計到了2016年將可達到10萬人、2021年逾15萬人,佔大專院校在學人數的10%。

另外教育部也建置轉型預警制度,針對高中的方案只要學生總數在600人以下、評鑑4等或當年招生率未達60%,就必須接受「發展輔導」;300人以下或連續2年招生率未達50%就必須「轉型輔導」;若只得不到100人,或是有財務不佳、欠薪、無故減薪達3個月以上則進行「退場輔導」。

大專院校的招生若全校學生人數未達3千人,且近2年新生註冊率未達60%,以及最近一年校務或3分之2以上系所評鑑不通過,就要進行改善或停辦。另外若有違反私校法、教育法規,或欠薪累積達3個月、未經協議任意減薪者也必須進行改善或停辦。

高鳳數位內容學院已於今年2月13日宣布停辦,教育部除完成在校生轉學,並協助部分教師轉介他校、聘任為專(兼)任教師。另外,花蓮國光商工則於今年5月核定停辦,在停辦前即已無在校生或教職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