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校法修正延宕 教團促速三讀

范捷茵 2014/05/29 21:30 點閱 2814 次
世新大學因為董事會缺乏公共監督,倉促裁撤《立報》、《破報》遭學生抗議。全教總29日呼籲立法院,盡速三讀通過《私校法》修正案。(photo by 網路截圖)
世新大學因為董事會缺乏公共監督,倉促裁撤《立報》、《破報》遭學生抗議。全教總29日呼籲立法院,盡速三讀通過《私校法》修正案。(photo by 網路截圖)

【台灣醒報記者范捷茵台北報導】全國教師總會與高教工會29日舉行記者會,以「尋找消失的私校法」為題,質疑立法院有委員刻意不簽字阻撓,導致去年10月通過初審的《私校法》修正案,經過了8個月仍毫無音訊。全教總理事長劉欽旭強調,台灣私校大多接受政府公共補助,卻因為法律缺口,規避了許多公共的監督與應負的責任,呼籲立院盡速三讀通過,以使改善缺失。

教育部力推12年國教免試的同時,私校遭外界詬病「魚與熊掌兼得」,既「接受政府補助」,又可以「規避公立學校免試規範」,以考試進行招生。也因此《私校法》修訂成為立院排定的「優先法案」,修正案中強調,私校的經營自由度必須建立在財務自主的前提上。

修正內容提到,若經主管機關核定,確定學校沒有接受政府補助半毛錢,學校「增設系所、學程」、「招人人數」、「入學方式」、「學費」等等,政府完全不能插手,必須讓學校自由發揮。但另一方面,若學校接受了政府補助,就不能只是伸手要甜頭,而必須接受《國民教育法》、《高等教育法》等規範,比照公立學校的免試入學名額、招生方式等。

但是全教總29日指出,這條修正案去年10月通過送出教育文化委員會,但至今已屆8個月,卻因為有立委刻意不簽字,使得法案躺在立院裡難產。也因為法制未完善的缺口,讓私校仍有取巧空間,導致中學違法考試招生、高校董事缺乏監督等種種「亂象」。

高教工會組織部主任林柏儀補充說,私校缺乏公共監督,產生許多詬病。他舉世新大學董事會為例表示,世新董事接班不但「代代相傳」,預算編列外界更無從檢驗起,比方說一年的人事費預算高達571萬、交通出席費350萬,林柏儀懷質疑,董事會一年開幾次會?怎麼需要這麼高昂的交通費?同時他也批評董事會不顧校園民主程序,倉促裁撤《立報》、《破報》補助的決定。

林柏儀強調,之所以必須強化監督私校,是因為有7成大專生就讀私立學校,也有6成以上的大專教職員在私校任教,私校的體制與管理對於師生的教育與工作權益密不可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