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幼教資格可教學 幼教法修正挨批

范捷茵 2014/05/28 18:04 點閱 3769 次
幼教學者28日連署抗議幼教法修法。(photo by范捷茵/台灣醒報)
幼教學者28日連署抗議幼教法修法。(photo by范捷茵/台灣醒報)

【台灣醒報記者范捷茵台北報導】幼教法修法後,沒有幼兒教保資格者也可以教小孩!立委日前提案希望修改《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15、18條,讓無幼教專業人士可以協同教學。但學者28日連署批評表示,「美髮師、廚師都需要有證照,更何況是老師!」學者也擔心業者引入更多才藝師,取代原本幼兒的正常教學。

現行幼托法有嚴格師生比要求,2歲1比8,3到5歲1比15,而且沒有「幼教師、教保員、教保員助理」資格,不許從事教保工作。但日前立委提案希望修正幼教法,其中第15條內容提到,沒有教保服務資格者也「可以協同教學」,也就是說業者可以隨便聘用1位對幼兒照顧一無所知的人。

28日幼教改革研究會學者擔心表示,現在廚師、美容師要證照,隨便1個未具幼教、幼保專業的人卻能進入幼兒園教書,這將導致幼兒園業者可以聘僱才藝師取代合格幼保員、幼教師,讓幼兒園所「補習班化」。全家盟副理事長謝國清指出,過去教育部管控了幼稚園的學費幅度,業者可能希望藉由修法,以降低更多人事成本。

除此之外,修正案第18條提到,希望刪除5歲班需要1個專業教師的規定。台東大學幼兒教育系系主任呂素幸大嘆,「教育需要教師」這麼基本的常識為何需要討論呢?她認為台灣幼兒教育已獲得國外專家肯定,萬一再度修法讓幼稚園沒有專業教師,她害怕將回到過去放任幼兒跑跳、以恐嚇打罵方式教育。

新竹教育大學幼教系系主任許玉齡指出,一般「教保員」與「幼教師」並不相同,過去幼兒教育大家想到「排排坐、吃點心」,頂多「捏陶土、學畫畫」,但是一名專業的「幼教師」不只要教注音、管制序,還要在原本大專院校32核心幼兒教保學分之外,修習16個幼兒心理學、社會學理論,並且有半年實習經驗,學習編制課程的專業能力。

學者提到,現在公私立幼稚園中只有30.2%是教師,有61.2%是幼保員,許多幼稚園教育現場為「一師一教保」,雙方以各自專業合作教學並無衝突,幼保員要取得教師資格也不困難,刪除現有「5歲班須聘任1位幼教師」的條文規定,並沒有任何提升幼兒教育品質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