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醒報記者范捷茵台北報導】繼師大之後,清大校方也決定調漲延修生雜費,北部大專院校學生會聯盟20日在教育部前抗議陳情表示,很多人基於進修、生涯規畫而延畢,卻要多繳1萬多元雜費,很不公平;同時,學雜費審議小組學生代表比例極低,導致校方可以全權決定是否調漲,也不須送教育部審核。教育部接過學生陳情書後回應,延修生收費權責仍在學校,但教育部會善盡督導校方與學生溝通之責。
教育部曾以公文明定,各校可「研議合理之延修(畢)生收費標準,以避免學生技術性延修(畢)」,但是20日學生集合教育部門前抗議表示,根據《大學法》26條,學生明明可以視個人專長或系所、學程性質,延長一至兩年修業年限;有許多同學規劃雙主修、輔系、學士學程等,課業安排相當充足,根本不是「逃避社會責任」。以防堵「技術性延畢」為名調漲雜費,形同處罰認真的好學生。
清大學生會權益服務部部長汪少凡表示,清大校方5月6日直接通過並確定了延修生雜費調漲案,雖然學生會調查發現,5成以上的學生對調漲有疑慮,但學校行政會議師生比高達30比1,學生根本無力回天。
過去還沒調整前,10學分以下的延修生原本不須繳納雜費,但現在一個延畢生若修9學分,一個學期雜費竟要多繳1萬零7元。這麼重大的學雜費調漲方案,校方卻以「只有調漲收費辦法,沒有調整收費基準」為由,表示不需送教育部審查,教育部方面也不聞不問。
另一個調整延修生雜費的台師大,去年6月19日提了3個案子給校務評議,卻沒有一個方案是「不調漲」雜費,台師大學生會長林偉強指出,校務評議只是形式性民主,當中的學生代表性也非常不足。
因此北學聯與台師大、政大、清大、成大、長庚、陽明、中正等13間學校學生會連署,反對調漲延修生雜費,並呼籲教育部審查各大專院校財務狀況,不要使校方在沒有與學生充分協調、缺乏正當性的狀況下,盲目向延修生收取雜費。
教育部高教司接過學生陳情書後表示,大學日間部正規1到4年級的確需要報部核定,但是延修生收費權責在學校,但教育部會督導學校在調漲雜費過程,有正當性與學生代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