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場長照法公聽會下來,我最印象深刻的就是立委楊玉欣的一句話「失能者常問我為什麼要活著。」認為長期照護只針對受照護者的「物理性」需求,沒有從生活意義來思考法律規範,身體之外,心與靈也同等重要。
大學時代曾做過安樂死的報告,也因為是醫學大學,所以「被迫」跟一群未來要進入白色巨塔的學生上醫療倫理。支持安樂死的人,理由不外乎是「生命的尊嚴」,認為植物人、末期重症等患者持續接受醫療治療、插著呼吸管免強維持幾乎沒有意識的生命、要家人像孩子般把屎把尿,相當沒有尊嚴;另外,也為反病患求生意願,讓病患處於生不如死的狀態。
但我一直覺得(可能很天真),「只要活著就有希望」這句陳腔濫調其實頗有哲理。你怎麼知道這位躺了數十年的植物人哪天會否醒來,像普通人一樣呼吸、過生活,你怎麼支道被醫療判定只剩幾個月可活的生命,下一秒像電影般逆轉、戰勝病魔,成為人人口中的「奇蹟」。
若允許按「人的主觀意願」判定生命價值,會覺得用一根針筒結束生命,可能才是輕視尊嚴吧。
不過話說回來,自己沒碰到都可以很瀟灑的大言不慚…。
今日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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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打造5個聖淘沙 產官學獻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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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長照法漏洞多 開放營利難控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