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更議程 羅瑩雪、黃世銘赴立院

方家敏 2013/09/30 13:55 點閱 2984 次
法務部長羅瑩雪將於就職典禮後,前往立法院進行專案報告。 (Photo by 維基百科)
法務部長羅瑩雪將於就職典禮後,前往立法院進行專案報告。 (Photo by 維基百科)

【台灣醒報記者方家敏台北報導】「法務部長羅瑩雪下午就職典禮結束後,應立即來立法院進行專案報告!」朝野立委於30日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上,批評法務部所成立之調查小組僅限內部調查,恐有官官相護、湮滅證據之嫌。立委謝國樑提出增列議程之建議,希望法務部長羅瑩雪能於就職典禮過後,隨即前來立法院進行專案報告,經委員會協商、委員簽署後確定變更議程。

立委潘孟安在程序發言時強調,立法院不分藍綠,汲汲營營推動個資,但行政機關違法監聽,一案吃到飽,是民主恥辱。他說,法務部部長羅瑩雪尚未就職前就下了行政調查指導棋,定調檢察總長黃世銘對監聽案「沒有主觀犯意」。

立委高志鵬也說,檢察總長與特偵組竊聽立法院總機,不守個資法和通訊監察保障法。另外,法務部所成立的調查小組並非「跨部會」,只是「跨司處」,等於只是法務部內部的調查小組,恐有官官相護、湮滅證據之嫌。高志鵬希望新任部長能盡快帶檢察總長來立法院做專案報告,釐清案情。

然而,立委賴士葆說,總長下台與特偵組存廢是兩件事。「立院同仁強調程序正義,便不該任意變更議程,規定三天前發通知變更議程,不要假借捍衛程序正義來破壞程序正義。」他認為,法務部週三再做專案報告較符合程序正義的作法。

立委謝國樑認為,等周三才審理此案已太晚,應立即增列議程,將法務部專案報告依附在法院組織法議程繼續審理,回答民眾關心的議題。立委廖正井也說,等30日下午1點半,法務部長羅瑩雪就職典禮結束後應針對違法監聽案到立法院進行專案報告。立委何欣純、王惠美、陳亭妃都同意,羅瑩雪不僅應於30下午2點半到立院做專案報告,應帶所有相關單位的同仁前來。

因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經協商、後確定變更議程,簽署同意進行專案報告,邀請法務部部長羅瑩雪、檢察總長黃世銘、台灣高等法院檢察署、內政部警政署、國安局暨通訊監察質詢單位等相關介入部門於30日下午2點半進行專案報告。

法務部長羅瑩雪將於就職典禮後,前往立法院進行專案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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