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安達大屠殺20周年、台灣關係法屆滿35週年、亞洲三國大選(20140410醒報國際現場)

陳昱穎 2014/04/14 12:12 點閱 1863 次
盧安達大屠殺紀念館內擺放上千亡者的頭顱表示哀悼。 (photo by configmanager on Flickr – used under Creative Commons license)
盧安達大屠殺紀念館內擺放上千亡者的頭顱表示哀悼。 (photo by configmanager on Flickr – used under Creative Commons license)

環宇廣播電台(FM96.7) 醒報國際現場
播出時間:4 月10 日 8:00-9:00
國立政治大學 國際關係中心北歐研究所 研究員 嚴震生 教授
與台灣醒報社長林意玲
跟您一起從台灣看全球

一、盧安達大屠殺20週年

‧最近時逢盧安達大屠殺20週年,大家也藉此反省,是否有從這件慘絕人寰的事件中記取教訓。媒體紛紛刊登20年前的恐怖照片,諸如頭顱、枯骨等,看來令人怵目驚心。請嚴老師分析一下。

‧盧安達有所謂的genocide museum,即種族滅絕博物館,供大家參觀,提醒世人為何短短100天之內喪生了近100萬人;且不像二次大戰德國屠殺猶太人使用毒氣等方式快速致死,而是以刀刃等武器直接砍殺,其悲慘程度令人難忘。

那些留下來的人,親眼目睹親友被殺害,該如何重返正常生活?至於加害者,有10餘萬人很多是被迫而下殺手,否則自身性命難保,那他們是否該被判刑?若判刑,國內監獄容納量也不足。種族滅絕的悲劇之所以停止,並非政府下令,也非國際干預,而是圖西族叛軍從烏干達打進來,贏得了內戰才結束這場浩劫。

我們往往強調「公義」,必須懲罰加害者,而當加害者人數過大,該如何處理,這是一個大問題。加害者的領導人在國際法庭接受審判,盧安達自己則處理不了這麼多的案件,所以設了Gacaca court(社區法庭),來審判這10多萬人;很多人在認罪悔改後就釋放了,而被害者家屬可能是他們的鄰居或同事,兩者該如何和平往來,是很大的問題。

全國之內到處都是加害者、受害者;他們要如何化解仇恨,達成和解,是盧安達面臨最大的挑戰。而當聯合國駐盧安達的維和部隊形同虛設,導致發生這樣的悲劇,國際社會是否可以坐視不管?這是盧安達和各國都該檢討的。

‧法國自認在此事件中已盡力阻止,但盧安達人卻憤恨法國是資助或加速這次屠殺的幫兇,而戰犯也是最近才接受審判。所以法國和盧安達的關係似乎很惡劣,嚴老師您以為?

‧其實盧安達本來不是法國的殖民地,雖然它是一個說法語的國家。它最先是德國殖民地,一次大戰之後交給比利時管,而成為比利時殖民地。二次大戰後,盧安達獨立,法國對它的影響力反而是比較大的。

圖西族政府在94年打進首都吉佳利之後,執政至今,控訴法國基於利益而支持原來的胡圖政府及其激進份子;等於把這起種族大屠殺的責任一部分歸咎在法國身上,法國是覺得有點冤枉,但事實上,有不少胡圖族參與者受到法國的庇護,逃避司法的追訴。

盧安達與法國的關係已降至冰點,一個說法語的國家,竟加入大英國協。其實法國長期把非洲視為後院,大量的法國人在非洲圖利,很多事都以為自己可以管,所以說發生這樣的悲劇,法國免不了要扛一些責任。

‧我最近在聯合報看到嚴老師一篇文章,談到盧安達大屠殺20週年的和解之道,其中提到一本書,是倖存者寫的自傳,老師要不要談談這本書如何提出一條寬恕、和解的道路。

‧自傳的作者是一名天主教徒,她的父母親及哥哥、弟弟皆在大屠殺中喪生。她躲在一名牧師家的密室,與另外8名婦女擠在一塊榻榻米大的空間,輪流休息,躲了幾個月,而牆的另一頭時常傳來屠殺者的叫囂。她們以為自己一定完蛋了,卻還是活了下來。事件結束後她重見天日,當她面對那些加害者,她說根本不用等到他們來請求原諒,她就已原諒了他們,否則帶著仇恨,她完全活不下去。

我剛在美國看到這本書,就希望台灣可以有譯本,一問之下發現是由張老師出版;也就是說,這本書對於輔導很有幫助,尤其一名受害者,若能先自行寬恕,情況可能會更好。作者後來去了美國,和一名盧安達人結婚,並在聯合國工作,也常常到世界各地去演講。

這本書叫作《寬恕,我唯一能做的》,但我覺得作者的處境是比較「容易」一點的,畢竟她不需要再住在盧安達、不在那個環境當中了;然而更多的受害者卻仍住在盧安達,每天觸景生情,他們的「寬恕」顯然是更艱難的一條路。

盧安達政府現在著手把胡圖族和圖西族的標籤給去除掉,讓下一代人在成長過程中,從小認定自己只是「盧安達人」,也是一條路。

二、台灣關係法屆滿35週年

‧第二個我們要討論的是台灣關係法屆滿35週年,嚴老師是美國問題的專家,為我們檢討這35年來台灣關係法執行的狀況,分析一下?

‧卡特總統於1978年12月15日宣佈與台灣斷交,1979年1月正式生效之後,我們看到很多支持台灣的美國國會議員,非常積極地在推動《台灣關係法》,很快在1979年4月份通過了。所以儘管美國已經與中國建交,但還是通過這樣一套國內法律,維持和台灣在經濟、社會、文化教育等方面的非正式關係,甚至還能出售武器給台灣,對台灣安全有所承諾。

我想《台灣關係法》的重要性,大致表現在每一次中國大陸領導人到美國訪問、或美國總統到大陸訪問時,記者提美中關係的問題,一定會提「三個公報、一個台灣關係」;如果沒提到台灣關係法,我們會很失落。美國總統也是,聲明提到「一個中國」原則、三個公報,然後一定會補一個《台灣關係法》。而不論民主黨或共和黨的黨綱制定過程,或是外交政策白皮書,每次提到美國跟中國大陸的關係時,講到台灣,一定都會提「台灣關係法」。

對我們來說,雖然美國已經跟北京關係非常好了,但因為有這部美國的國內法,讓我們跟美國的互動都有法律上的依據,我覺得這是很重要的。

‧嚴老師提到了重點。通常兩個國家斷交後,彼此就再見了。美國願意在和中國大陸建交的時候,還這樣關心台灣人民的生活和安全,並提供一些保障,讓我們免於受中國侵略,想起來是覺得蠻窩心的。

‧對,特別是1979年時,我們還不是一個非常民主的國家,之後還發生一些人權相關的事件。所以美國挺台灣有幾個理由: 第一,軍事上,還是認為台灣戰略地位很重要。如果戰略上需要圍堵中國的時候,還是需要台灣;儘管華府跟北京建交之後,台美間的共同防禦條約中止了,台灣在戰略上還是有其重要性。

第二個原因是經濟。當時台灣經濟狀況是真的不錯的,中國大陸當時感覺才剛起步。美國還是希望藉著台灣在市場經濟上的表現,說服很多計劃經濟國家轉向資本主義路線,畢竟台灣跟韓國是非常成功的例子。

隨著台灣走向民主化,現在這部《台灣關係法》變得更有價值了。因為從美國的觀點來看,台灣是非常民主、自由的國家,重視人權,和中國大陸形成強烈對比。美國今天在依據《台灣關係法》提供台灣任何安全承諾的時候,對國內老百姓也比較說得過去:你們看,這不是一個威權體制的國家,而是一個跟我們價值非常符合的自由民主國家。

我們當時還蠻幸運的,美國有些人支持我們;現在看起來,更幸好有一部《台灣關係法》給我們做這樣的承諾,美國也可以依此給大陸一些「和平演進」方面的壓力。

‧台灣其實不用妄自菲薄,我們有自己的戰略經濟地位、政治民主的籌碼。請教嚴老師,美國實施《台灣關係法》的狀況是否能夠讓我們滿意?

‧剛開始我們並不是非常滿意,包括我們駐美大使館先改名為「北美事務協調委員會(The Coordination Council for North American Affairs)」,CNN等媒體都不知道這個是幹嘛的,以為是處理美國國內事務,但其實是我們的代表處。到1994年柯林頓政府時期,就改成「台北駐美國經濟文化辦事處」,至少有個「台北」字樣,大家才知道這是我們的外交單位。

但當時《台灣關係法》裡標註的我國代表處名稱是「北美事務協調委員會」,所以到現在為止,我們外交部轄下還有一個單位的官方名稱叫「北協」,就是因為如此。這「北協」字眼沒辦法拿掉,一拿掉的話整部法律都要改。

現在包括美國AIT的處長、理事主席到台灣,都不需要在外碰面,可直接到我們外交部甚至總統府裡會商。而我們在跟美國代表會面,以前有一些困難,因為彼此沒有邦交,所以都要在旅館見面,不能在國務院等正式機關會面;這情況近年來比較有改善。

《台灣關係法》是一部刻意促成、定位模糊的關係法,但因為有這部法律,我們能持續跟美國進行軍購、改善我們跟美國的關係,甚至出訪美國後來能夠免簽證、領導人去拉丁美洲時可以過境美國,這些我覺得都是靠著比較模糊的《台灣關係法》而達成。

以美國的立場,無法直接跟中國大陸說「我一定會保護台灣」︰若做了完全沒有條件的保證,台灣可能會說,那我自行宣佈台獨,你也得保護我。所以目前美國立場是希望台海兩岸都不要片面改變現狀,不希望任何一邊挑釁對方。如果中國大陸今天沒有任何理由,突然攻打台灣,美國很可能會出兵;但如果台灣自己宣佈台獨,美國可能不會理我們;可是若真的不理我們,那中國很可能真的會攻打台灣。因此現在美國是處於立場模糊的狀態。

我認為《台灣關係法》維持了兩岸關係;讓台美之間保持良好互動;也讓必要的軍購順利進行。在這週《台灣關係法》屆滿35週年的時候,美國參、眾議院再次通過了肯定《台灣關係法》的決議。我們當年在中美斷交、尚未完全民主化的狀況下,能獲得這些國際交流和安全方面的承諾,並在民主化後更值得為這套法律所保護,在這樣的時刻,種種過程是值得我們思考的。

三、亞洲三國大選

‧最近其實有三個亞洲國家舉行大選,印度、印尼和阿富汗,但媒體普遍忽略了。其中特別值得關切的是阿富汗的選舉,它是在塔利班的威脅下進行的,請嚴老師跟我們說明一下。

‧我有一名在中興大學任教的朋友,最近跑去阿富汗觀選;阿富汗的選舉其實滿危險的,他這樣去看,是很值得讚賞的投入。

我們一般聽到選舉舉行了,就會想到誰贏誰輸,但在這幾個國家,選舉結果要等好久才會出爐。在台灣,下午選完,晚上7、8點鐘就開完票了。

而阿富汗科技沒這麼發達,山區又多,4月5日開始投,大概要好幾個禮拜才會公布結果;印尼也是,島嶼遍佈,上億的人口,所以要選舉也是不簡單;至於印度就更有意思了,幅員大人口又多,選務人員不足,只好每個禮拜分區投,所以4月開始投,要到5月中才會投完。

這說明了其實民主是滿耗費人力、金錢和時間的,但是大家願意這麼作,表示即便民主制度仍不完美,卻是目前政治制度中最能令人接受的,以定期選舉,對政黨與政治人物作檢驗。

北約盟軍2001年進軍阿富汗,塔利班垮台之後,卡爾扎伊出任總統十幾年,他的政權也屢次被批評說有腐敗情形發生,如今他兩任任期即將結束,這次選舉算是所謂的開放席次的選舉,也就是說現任者不再參選,角逐者的機會比較大。

當然,阿富汗的選民是否能在塔利班的威脅下勇敢出來投票是個問題,但我們也看到很多年輕人在臉書上展現他們手指上的墨水,象徵他們參與投票;這對塔利班來說算是挑釁,因為由投票選出來的政權將具正當性,此政權便可積極來打擊塔利班。

另外,阿富汗算是非常保守的國家,我們卻在三位主要候選人中看到女性搭檔,這位女參選人激起很多女性對於未來女權提升的憧憬,因此婦女也都出來投票,對於阿富汗脫離父權體制、走向現代社會很有幫助。

三名候選人都屬技術官僚,其中兩位是前任外交部長,一位是前任財政部長,我們期望無論誰當選,都可帶領阿富汗走向現在化國家,而非塔利班神權式的、或卡爾扎伊專制式的統治。

‧這三個國家的選舉其實都非常有看頭,聽完嚴老師的分析,我感到民主的可貴,以一人一票數人頭,而非打破人頭。大家可以運用自己的自由意志去選舉,雖然過程很艱辛。

在印尼,合格選民具1.85億人,看看台灣才多少人;更別說印度了,有8億人具選舉資格。這到底要如何順利去選舉、開票,且沒有舞弊,這是很困難的;但就算有舞弊情事發生,我想能實施民主,還是值得慶賀。

剛剛提到阿富汗的選舉是特別困難的,因為是在塔利班的砲火威脅下舉行,民眾要去投票很危險。嚴老師是否跟我們分析一下印尼和印度的選舉有何特色?

‧我補充一下,阿富汗的投票率超過6成,而歐洲人看選舉最愛關注投票率,6成以上他們會認為是很具代表性的一場選舉;另外3位候選人得票率應該都無法過半,還得進行第二輪選舉。

印尼的選舉也很有意思的,它是先選國會再選總統,但是政黨要在國會取得超過1/5的席次,或者占總投票率25%以上,才有資格推出總統候選人。若小黨達不到這個標準,亦可彼此結盟,共同推出總統候選人。

目前,印尼反對黨選情看好,印度的國大黨也執政多年,貪腐問題叢生,兩國極可能變天;阿富汗就不用說,一定是會政黨輪替的。大家都知道,一個政黨執政過久,一定會有弊端,不斷接受選民的檢驗,才能創造一國新的氣象。

‧太陽花學運剛剛落幕,我們趕緊來關心國際大事;聽完嚴老師的分析後,相信大家明白印尼、印度和阿富汗的大選皆意義重大,特別是民主政治的實行,我們可得好好觀察,看看他國,想想自己,要好好珍惜這得來不易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