扭蛋標示不清 誤導消費者

陳正健 2014/03/26 19:30 點閱 3470 次
消基會26日指出,市面上的扭蛋商品100%標示有缺失,其中2件商品無中文標示,6件適用年齡標示不當。(photo by 維基百科)
消基會26日指出,市面上的扭蛋商品100%標示有缺失,其中2件商品無中文標示,6件適用年齡標示不當。(photo by 維基百科)

【台灣醒報記者陳正健台北報導】扭蛋販賣機裡的各式主題小玩意、動漫飾品,充滿樂趣,但花了60元的結果,可能只得到6張貼紙!婦幼節將至,是孩子吵著爸媽要玩具的節日,但消基會26日指出,市面上的扭蛋商品100%標示有缺失,其中2件商品無中文標示,6件適用年齡標示不當,不僅可能造成年幼孩童誤食或被刺傷,也有誤導消費者之嫌。

本次消基會在台北市隨機購買了15件扭蛋商品,價格介於30至60元間,檢測結果發現所有商品標示皆有缺失,有2件無中文標示,1件未標示製造商或進口商資訊。

【扭蛋安全性堪慮】
消基會秘書長雷立芬表示,由於扭蛋只是玩具,經常為成人所忽視,但玩具也是商品,根據《商品標示法》規定,商品標示文字應以中文為主,英文或其他外文為輔,她手中的「憤怒鳥燭幕擦吊飾」與「七龍珠」已屬違規。

雷立芬指出,許多商品原產地是日本,有當地的適用年齡限制,但台灣廠商引進這些扭蛋後,卻更改適用的年齡,她憂心一旦年齡由進口的業者主管判定,年幼孩童有誤食的可能,也會被玩具的稜角給刺傷。

她拿起「轉蛋系列貓」的扭蛋說,這件商品價值60塊錢,從扭蛋販賣機扭出來後,裡面竟然只有6張貼紙,不僅小朋友看到後可能感到失望,家長是否該放任孩子浪費錢,亦值得深省。

消基會董事張智剛指出,標檢局認為商品適用年齡可由廠商自訂,但商業司卻表示必須與原產地一致,政府單位雙頭馬車,究竟該以哪個版本為基準,廠商無所適從,也容易造成消費者的混淆。

【消費者期待落差】
張智剛說,許多扭蛋價格不菲,但商品卻沒有對等的實際價值,造成消費者的期待落差,在經濟不景氣,荷包緊縮的年代,家長需多留意扭蛋商品的內容,避免讓孩子花冤枉錢。

經濟部商業司承辦人康先生表示,依規定,扭蛋玩具的中文標示需跟原文一致,廠商不能自行更改。標檢局第二組組長吳姿蓉指出,根據國家標準,適用年齡14歲以上的玩具不需受檢,但廠商把年齡往下調時,無關商品的危險性,標檢局可能放寬認定;若廠商刻意將適用年齡上調,逃避受檢,可處20萬以上、200萬以下罰金。

圖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