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權正挑戰國際刑事法院

陳清泉 / 文字工作者 2014/03/17 17:28 點閱 1930 次
 國際刑事法庭(ICC)能否發揮魄力處理棘手的俄羅斯戰爭罪和危害人類罪問題,尚是未知數。(photo by Coalition for the ICC on Flickr- used under Creative Commons license)
國際刑事法庭(ICC)能否發揮魄力處理棘手的俄羅斯戰爭罪和危害人類罪問題,尚是未知數。(photo by Coalition for the ICC on Flickr- used under Creative Commons license)

正當全球目光投注在烏克蘭危機、克里米亞公投93%民眾選擇回歸俄國之際,盧安達官員希姆比康瓦(Pascal Simbikangwa)因犯下種族滅絕與反人類罪行,終於被法國法院判決25年徒刑,再度勾起人們對20年前盧安達種族大屠殺的記憶。

1994年4月6日,盧安達總統哈比亞利馬納前往坦尚尼亞參加和平談判會議,座機在返國途中被擊落機毀人亡。盧安達境內佔多數的胡圖族(Hutu)激進份子迅速控制政府,開始屠殺少數族群圖西族(Tutsi)。

【國際社會冷漠】
百日屠殺期間,國際社會冷漠以對,在無任何外力干預下,造成上百萬人死於非命和數十萬的難民潮。戰後不少盧安達民眾與戰犯透過外交關係遠走法國,希姆比康瓦也是其中之一。

二戰結束後,聯合國為追究戰爭責任及種族屠殺暴行,成立紐倫堡與東京兩個軍事法院,期待藉由軍事法院的設立,逐步達成常設性國際刑事法庭的目的,卻始終未能實現。

1990年代,南斯拉夫與盧安達內戰,不再出現種族大屠殺,國際社會所能給予的干涉與援助相當有限,為防止此類事件不斷重演,聯合國又成立盧安達和南斯拉夫國際刑事法庭(ICTR、ICTY),進而催生國際刑事法院(International Criminal Court,ICC)。

【羅馬規約面臨挑戰】
冷戰結束蘇聯瓦解,美國以單邊主義解決國際紛爭,《羅馬規約》(1998年7月17日聯合國通過協議以管轄各國種族滅絕、危害人類、戰爭與侵略罪)與ICC的成立,無疑是對美國單邊主義的挑戰。反美國派人士可利用ICC對美國的軍事行動採取法律途徑,導致美國因此受審,美國則希望《羅馬規約》能另定排除條款。

最後採折衷方案,即國際管轄之行使,只有在國家管轄權無法針對國際犯罪追訴時才可行使,美國無法接受而未簽署。對於此類議題具有高度敏感性的中國、以色列,也因反對並未參與簽署,使《羅馬規約》一公布即面臨嚴厲挑戰。

盧安達種族大屠殺屆滿20年之際,國際社會關注克里米亞公投是否會引來戰爭。當年美國未獲安理會授權,即以飛彈攻擊蘇丹境內製藥廠、英美聯手入侵伊拉克發動戰爭等事,ICC都未對柯林頓、布希等政府官員訴追,處罰其戰爭罪。

【強權的叢林法則】
以此對照法國法院對希姆比康瓦的判決,顯示在國際無政府狀態下並不具有一個權威機關,可以阻止國家不當之野心,以及國際社會的「柿子挑軟的吃」(按:希姆比康瓦)、強權政治叢林法則的現實。

而今,克里米亞公投入俄,歐美各國在第一時間不承認公投結果,呼籲國際社會譴責俄羅斯軍事干預,並將採取具體措施制裁。華府也不只一次強烈警告莫斯科將為違反國際法而付出慘重代價。

至於烏克蘭,為確保主權與領土的完整,在國際制裁無效之下,只有揮軍克里米亞,而普丁也以保護俄裔公民之名回應軍事行動。屆時,既有未訴追美國發動戰爭的前例,國際社會對ICC能否發揮魄力處理棘手的俄羅斯戰爭罪和危害人類罪問題,也只能悲觀以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