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章子怡勝訴 學者:爆料要小心

彭書穎 2014/01/23 00:20 點閱 2907 次
章子怡雖為國際巨星,卻時常受到八卦新聞的困擾。(photo by 維基百科)
章子怡雖為國際巨星,卻時常受到八卦新聞的困擾。(photo by 維基百科)

【台灣醒報記者彭書穎、邱惠恩綜合報導】針對近來媒體不實報導章子怡「陪睡」高官、富商敗訴、《壹週刊》也為錯誤報導而向副總統吳敦義道歉,讓港台爆料文化再度成為矚目焦點。過去十多年港台媒體興起「爆料」風,長久以來正反評價不一。中正大學傳播系副教授管中祥認為,爆料文化有其必要性,但要注意查證事實;台大新聞所教授彭文正則指出,雖然媒體是社會正義最後一道防線,但若有錯誤仍需立刻更正道歉才是。

【章子怡事件勝訴】

2012年5月29日,香港壹傳媒旗下的《蘋果日報》及《壹週刊》轉載了來自美國中文網站《博訊新聞網》中的報導,以聳動的標題爆料章子怡「涉及與高官、富商的性交易,被禁止出境」。內容指稱章子怡曾捲入前去年轟動世界的「薄熙來案」,甚至曾與薄熙來「進行不道德交易」。

事發後章子怡立即發表聲明否認並向香港法院提出控告。香港高等法院20日表示,經過1年半的調查審理,法官認為從報導的字面而言,內容已屬誹謗,因此判定章子怡一審勝訴,壹傳媒需支付39萬港幣的訴訟費。這是章子怡繼去年12月14日控告美國某網站爆料她參與「性交易」案獲勝後,又一次訴訟勝訴。

【爆錯料事件時有所聞】

近年來八卦新聞當道,雖然吸引許多讀者的目光,卻也發生多次「爆錯料」或「妨礙隱私權」等重大問題。《壹週刊》與《蘋果日報》多次因偷拍或錯誤爆料小S,而最終被判罰超過7百萬。此外,2013年《壹週刊》因虛指連戰一家到紐西蘭豪華旅遊,被判賠償100萬。

媒體的爆料風讓許多名人不堪其擾,《蘋果日報》在2003年因不實報導吳宗憲始亂終棄而被判罰60萬後,吳宗憲多次批評壹傳媒的流行,攪亂了臺灣社會文化風氣;此外,本月15日《壹週刊》則針對去年四則有關吳敦義副總統的錯誤爆料新聞,刊登了「澄清並致歉啟事」。吳敦義回應說,過去他曾擔任過記者及社論主筆,知道新聞自由及尊嚴非常重要,但希望少部份媒體工作者一定要謹慎查證,不要顛倒黑白。

【爆料文化爭議多】

管中祥認為,爆料文化有其必要性,並非每一個爆料都會帶來負面影響。不過,他也表示無論影視新聞或政治新聞,最重要的都是查證事實,否則不只傷到當事人,也會傷害媒體的公信力。

彭文正則指出,從司法角度而言,媒體有監督社會之權,是社會正義的最後防線,但這條防線卻相當粗糙跟不精確,尤其數位媒體時代縮短新聞產出的時間,提高新聞犯錯機率。他認為,新聞媒體需要知恥近乎勇,發現錯誤後需立即公開更正道歉,才能贏得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