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澳賣淫臧否之間 挑戰身體主權

邱慕天 2013/12/31 11:35 點閱 15682 次
台灣女孩在合法的澳洲淫窟工作,是國內外性道德尺度的不同,還是國內在經濟、世代、道德等結構層面出了問題?(photo by dcmaster on Flickr - used under Creative Commons license)
台灣女孩在合法的澳洲淫窟工作,是國內外性道德尺度的不同,還是國內在經濟、世代、道德等結構層面出了問題?(photo by dcmaster on Flickr - used under Creative Commons license)

【台灣醒報記者邱慕天特稿】為調查在台灣「背包客棧」等網站上傳聞已久的「台妹赴澳打工度假變應召」傳聞,《蘋果日報》宣稱讓記者親赴西澳伯斯調查一周,帶回歷歷圖文和數據,引發各報跟進轉載和網友熱議,事實上,韓國政府早已注意到此事,並展開徹查,台灣政府卻仍紋風不動;且事件顯示,在世代正義、女性主義、操守一致性等三大議題上,均值得更深切關注。

有女性朋友表示,「賣淫的女孩子都有自己的苦楚」,在澳洲,可以合法和免受台灣社會指點地「賺」,若真要揭此瘡疤,倒不如通盤檢討台灣整體性產業的除罪化和去污名化。許多男網友則駁斥這種看法,認為台女崇洋媚外和愛慕虛榮的名聲在外,一點也不意外。

《蘋果日報》的「專案組」12月初赴澳洲調查,揭露許多台灣女孩以打工簽證前往澳洲,卻做不了農場、果園或屠宰場的粗工,轉而經華人地頭仲介在華人密集區展開陪酒和應召女郎的生涯,周薪可達8萬台幣。

除了對某些人所謂「赴澳打工」的「真相」震撼以外,許多人也驚嘆該報做新聞尺度大,「報公司帳出國採訪,竟還能採訪到床上去!」然而既然澳洲性產業是合法的,倒不如說是澳洲的道德尺度大;人到了那邊,便一切都寬鬆了起來。

【澳洲性產業除罪的脈絡】
澳洲向來是一個「不道德」的國家。近現代澳大利亞的開拓始於1778年英國11艘運載著囚犯的第一艦隊(First Fleet)抵達雪梨開始,此後90年間16萬名男女囚犯來到了澳洲,其中許多女囚早就是妓女。由於男女比例失衡,「性產業」早就在新南威爾斯殖民地昌盛了起來,更有許多白人以舶來品物資,和原住民女子進行性交易。

這樣的歷史,與清教徒建立的美國是極大的反差,因而澳洲很早就開始反抗殖民宗主國英國將性交易入罪的做法。如今,東、西澳各州用不同的方式管控性交易;大致上在東澳,妓院可以合法登記。西澳則不准許設妓院,但私下性交易合法,因而產生一些「半套」特種場所、性交易另談的經營模式。

【報導打翻一船人?】
然而在消息曝光之前,許多台灣父母或同學只以為女孩子赴澳是「學英文」、「學會自立」、「多交朋友」、「存人生第一桶金」,甚至將度假打工形容為「台灣低薪世代的年輕人救星」,卻低估了文化差異和風險。

29日報導引發台灣輿情憤慨,與韓國如出一轍。坊間人士忿忿不平地指出「女孩子自賤人格,讓台灣國際形象掃地」,以及「殘害健康,對不起父母!」甚至有網友說:「現在看到澳洲回來的女生就倒胃,絕對不會想追!」

事實上,若以台灣、韓國每年各有3萬人赴澳打工度假、同時間下海賣淫約有1千人來計算,比例並不是特別的高(1千人中人蛇非法引渡與持打工度假簽證者的比例不得而知)。在伯斯打工度假的台灣年輕人社群更激動的質疑,媒體這則新聞讓97%以上認真工作遊歷的青年,特別是年輕女孩有遭受污名化的危機,是否足夠客觀負責?

【文化與世代不同】
從世代正義、女性主義,和操守一致性原則等三個方面申論,此現象反應了台灣的年輕人正處在一種世代青黃不接的尷尬世代中,反應在對於人才出走、打工度假變質、女性身體主權論述的雙面人格等價值觀辯證的焦慮。

由於產業轉型失敗、長年低薪、老一輩的資方以貼「草莓族」標籤的激將法,早已將年輕勞工打成「順民」。因此對於赴澳「台勞」,社會多能祝福與諒解。

事實上,澳洲打工並非天堂,在打工度假網站多有血淚斑斑的見證說道,許多白人雇主以黑工方式剝削台勞,真正有本領兩年存到200萬回國的,也是每天在屠宰場與血腥為伍、日以繼夜做到腰痠背痛,並要犧牲許多玩樂才有可能。

相較16澳幣時薪的最低工資,性工作者50澳幣的時薪輕鬆的翻了兩翻,且全憑出賣先天身體條件。在當前女性平權主義強調「男生可以做的事,女生也可以做到」的同時,某些女性「嫌農場很累、會曬黑」,而強調性產業是「男女各取所需」的另類平等,突顯了女性主義的內在悖謬。

【剝削人的體制談何自主?】
有女性朋友認為,既然當地合法,澳洲賣淫不偷不搶是正當工作,下海的女孩與買春的男人各取所需。女孩子需要錢生活,「有部分根本就不是所謂的愛慕虛榮!公娼阿嬤們的紀錄可以去看一下…」

恰好前一陣子法國正就《嫖妓法案》掀起正反辯論。目前法國約有90%、相當4萬名性工作者都是人蛇集團從國外販運而來,對於主張女性當擁有「身體使用的自主權」的女權主義觀點是很大的諷刺。

法國反對嫖妓法案的議員曾質疑:「若妓女是自由的,那她們又怎會落入皮條客或人蛇集團控制,且怎麼會有人只為了賺錢,願意忍受對自己身體傷害如此巨大的工作?」(在澳洲娼妓除罪化之前,英國也曾以「傳染性病」和健康為由,間接限制澳洲娼妓合法性。)

法國女權部長法蘿貝卡頌更直言:性交易是「一個剝削弱勢者的體制」。她認為,任何形式的性交易都不利於國家,不僅會使女權低落、暴力案件增加,也讓人口犯罪率提升。

若台人在澳一般的打工度假都充斥著剝削黑工的情形,人蛇與嫖客雙重剝削與消費下的女孩處境,就更難和自由理想的女性主義相匹配,而必須提出負責任的女權論述來對應。

【拒絕自欺欺人】
隨著女性主義雙面人格的悖謬浮上檯面,最值得關注的則是:我們是否能在文化轉化間保有「誠實與一致性」。

正如全國家庭協助中心兩性顧問江映瑤接受媒體訪問時指出,「有些人覺得出國不會遇到熟人,道德感就比較低落。」台灣女性不少人出了國之後道德觀大解放,說是「做自己」,讓不少友人都訝異。但這些人是否也勇於在回國後向親友、甚至國內的交往對象坦承這段「解放自我」的經歷呢?

甚至,如果「性工作者」真自認「不偷不搶光明合法」且是情有可原,是否肯在澳洲網站上不要盜用騙人的日本女優照片,以及先試試這套說法能否取得自己父母的認同及諒解,甚至理直氣壯的和未婚夫交代自己的過往?

台灣國力衰退,男盜女娼,兩性同受其害。我們怨恨人才出走、悲嘆女性自賤身體髮膚,打工度假變質的消息更刺傷了自詡小康社會的台灣人感情。然而,以經濟的弱勢為道德沈淪開脫,不但是消費了真正的社會底層公娼,也拗不過父母企盼的雙眸、男性國族自尊的底線,甚至女性的良心自我審查。

這樣的台灣未必是對「品格強國」的社會願景存有多大企盼,但至少擁有觸底的疼痛知覺;是故,那些自欺欺人的經濟大餅(「633」、「黃金十年」)、世代哄騙(「年輕人應認份勿在意薪資」、「向父母借錢也要投資自己」)、道德謊言(要性自主、賺錢,還要「立牌坊」),皆可休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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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anntw.com/articles/20131231-abw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