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去立法院委員會審查台星協定的法案時才猛然驚覺,似乎台紐、台星、服貿等各種台灣與國際間的協定都是先簽署後才審查法案,與我過去所想像的不同。也許真的是「時機」問題,但這樣的結果往往是造成對國內產業的巨大衝擊。
且我方派出的談判代表只有一人,以台星經貿協定為例是經濟部次長卓次昭,若在與他國的經濟協定上,台灣派出的代表不夠「有魄力」,或是被對方壓著打時,協議內容就會有爭議。我不知道服貿是否就是因為這樣造成法案內容被外界批評不利台灣、貿易不對等,但也許先經過審查再簽定後就不會有那麼多爭議。
工作成果:
1. 北中南大型劇場 滋養地方藝文生態
2. 孟加拉全國癱瘓 恐影響明年大選
3. 立院通過台星協定 農產分段降稅
4. 國際頭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