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總處:勞動派遣 活絡經濟活動

羅佳旼 2013/12/05 20:45 點閱 2959 次
鄭麗君指出,派遣人力有濫用的情況。 (photo by 維基百科)
鄭麗君指出,派遣人力有濫用的情況。 (photo by 維基百科)

【台灣醒報記者羅佳旼台北報導】針對民間勞團與立委認為政府的派遣人力花費大量經費,是肥了派遣公司,行政院人事總處辯稱,民團引用的數據與事實不符,並非所有的的管理費全是派遣公司的實質獲利,政府採用派遣人力協助公務,可以活絡民間經濟活動,創造就業機會,這也是各國政府多元運用人力的普遍做法,非我國獨有。

立委鄭麗君和民團指控,政府101年的派遣招標案高達161.5億元,應該能創造3萬8千個就業機會,但政府雇用派遣勞工卻只有11930人,認為政府雇用派遣員工,一年必須付給派遣公司的「行政管理費」高達9.69億元,有圖利之嫌。以及派遣公司用削價競爭的方式,造成壓低勞工薪資,來賺取公司的利潤

鄭麗君拿出研考會的研究報告說,政府的報告曾指出,派遣人力有濫用的情況,建議逐步回歸到正常的聘用關係,因此她和民團呼籲政府應在3年內將派遣人力直接聘雇,減少中間商派遣公司的剝削,創造穩定的勞工環境。

行政院人事總處解釋說,派遣人力的薪資是固定的,「勞務採購契約範本」已規定政府機關應給派遣勞工的薪資、勞健保、勞退等是列為固定費用。「行政管理費」包括派遣勞工的加班費、年終獎金、差旅費、教育練費、辦公事務費等,並非所有的的管理費全是派遣公司的實質獲利。

人事總處則也說,聘雇人員受限於中央政府機關總額法規定不能超過17萬3千人,立法院要求104年前派遣人力需降至16萬人,102年度中央總額仍有162792名,需再精簡2792名,已無空間將派遣人力改為正式聘用。

「公部門使用派遣人力協助公務是各國多元運用人力的普遍做法。」人事總處科長李靜宜說,政府有短期計畫性任務,只需短期人力,任務結束則很難再聘,若以正職人力聘用,依公務員任用規定很難再解雇,因此政府將計劃性的業務,委託民間辦理,讓政府部門人力能多元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