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醒報記者廖政貿台北報導】「藝術銀行將是台灣藝術創作者的伯樂!」文化部藝術發展司長張書豹4日在「台澳藝術銀行論壇」上指出,成立藝術銀行的目的是希望透過購買藝術品的行為,給予台灣藝術創作者更多的曝光機會。澳洲藝術銀行主任Tony Stephens表示,他們花費12年才能自負盈虧,所以「台灣藝術銀行才剛學會走,大家不用急著要它跑。」
Tony Stephens表示,澳洲藝術銀行在1980年於雪梨成立,隸屬於澳洲聯邦政府,宗旨是透過購買當代澳洲藝術家的作品,來支持有潛力的新興藝術家,並利用租借作品的收入來維持營運並持續支持藝術文化。現在每年約購買400-600件作品,大多是1萬澳元(約台幣26萬元)以下,收購價格則是根據現在市場的行情或由專家鑑價。
「感謝政府的制度設計,讓我們不受政黨輪替的影響。」Tony Stephens強調,藝術銀行初期是由政府補助,他們花了12年才能自負盈虧。剛開始由於藝術品不足,所以只跟公部門合作,到現在政府部門只佔30%,60%為民間單位,其餘10%是個人,每年租金收入約為350萬~400萬澳幣,營利不需要繳給政府,而是持續作為營運的基金。他建議台灣不用急著想讓藝術銀行獨立或營利,這樣很可能還沒開始就面臨困境。
「回顧歷史,公共藝術設置辦法從開始到落實也曾耗費很長的時間。」張書豹指出,台灣藝術銀行剛成立第一年,很多東西都還在摸索,所以先委託國立台灣美術館執行計畫,希望能讓大眾對藝術文化的發展給予更多的支持。本次論壇透過有30多年經驗的澳洲藝術銀行,讓產、官、學界一同為台灣藝術銀行的未來指引方向。
國立台灣美術館館長黃才郎表示,由於民情不同,不能像國外由獨立的單位全權負責就決定購買。國內藝術銀行是用公開徵件的方式,去年初選時收到800多位藝術家共3200件作品,最後花費3490萬元,選購340多件的作品,評選過程是由11位審委共同決定。現在這些作品部分(151件)租借給交通部所轄的四個機場作為展覽。相信這將會持續推動國內藝術文化的發展,並發掘更多的新銳藝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