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醒報記者李昀澔台北報導】隨著民眾收看影音的平台從電視移向網路,YouTube也成為廣告業的「兵家必爭之地」。儘管多數YouTube使用者早已對一再「佔線」的廣告短片感到厭煩;谷歌行銷部的泰瑞莎倒認為,YouTube將收視選擇權交給觀眾,並提供了廣告完整傳達商品訊息的機會,因此達到比電視更好的宣傳效果。
根據調查,YouTube在16至24歲的年齡層,已取代電視成為影音收視的主要平台;「YouTube與電視間的關係,應是合作而非競爭。」泰瑞莎說,有42%的YouTube使用者,是透過YouTube收看電視節目,廣告亦然;而28%的使用者,同時擁有手機、平板、桌機或筆電等收視裝置,這意謂著廣告影片也必須符合不同裝置的觀看需求,才能發揮最大的宣傳效果。
「影音行銷是未來的趨勢。」泰瑞莎表示,影音當道的原因,其實就是套用過去「圖勝表、表勝文」的觀念;「2012年台灣開始流行用微電影當作產品廣告,當時『品牌』的意象非常隱晦,很多人看完都不知道在賣什麼?」泰瑞莎說,「2013年流行趨勢轉變,民眾不再排斥品牌置入非常明顯的影片,不但喜歡看、重複看,甚至透過轉貼分享給朋友。」
然而,多數YouTube使用者仍對點閱影片前,必須多一道「關閉」或「略過廣告」的步驟,感到不堪其擾,甚至有人大嘆「以前大家喜歡YouTube,就是因為沒有廣告」;除非廣告短片的主題或拍攝手法非常吸睛,否則大部分的觀眾仍然選擇直接進入想看的影片。
谷歌台灣區總經理陳俊廷認為,在YouTube上較受歡迎的廣告短片,主要是掌握「有趣」的要素,使民眾在5秒鐘的「強制收看」時間結束後,仍願意把剩下的廣告看完。谷歌業務部的莎莉以大猩猩為主角的手機廣告舉例說明,該廣告的主軸是宣傳手機與平板功能合一,但透過大猩猩逗趣的演出,讓科技產品的廣告不再「冷冰冰」,不但在1個月內創下百萬次點閱,產品銷售業績更是成長了35%。
弔詭的是,儘管廣告主對YouTube的宣傳效果大表滿意,但部分YouTube使用者是因為考量YouTube是免費平台,才能與一再出現於視窗中的各種廣告和平共處;網友會點閱或「忍受」的廣告短片,主要是偏向拍攝手法較細膩、或敘事方法較能引人入勝的微電影類型,或是歌手、電影的宣傳影片,顯示YouTube廣告「討人厭」與否,似乎取決於影片的品質及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