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鐵頻出包 立委要求撤官股代表

羅佳旼 2013/11/05 09:44 點閱 2915 次
交通部長葉匡時、高鐵董事長歐晉德與立院交委主席陳根德協商高鐵退票方案。(photo by 羅佳旼/台灣醒報)
交通部長葉匡時、高鐵董事長歐晉德與立院交委主席陳根德協商高鐵退票方案。(photo by 羅佳旼/台灣醒報)

【台灣醒報記者羅佳旼台北報導】立院交通委員會4日針對高鐵只補償部分路程的票價表達強烈不滿,高鐵董事長歐晉德回應,將改為依規定全程補償,但仍與立委提案的內容有差距。立委管碧玲、葉宜津與魏明谷遂提案通過,由於高鐵一年內發生2次事故,高鐵接駁的應變機制仍舊慢半拍,事後還刁難旅客退費事宜,要求交通部應「慎重考慮」撤換航發會官股代表─高鐵董事長歐晉德。

立委痛批,高鐵針對11月2日跳電事故,只賠償受害旅客部分車程票價,要求應該全程賠償,並比照4月25日的停駛事件賠償一張全程免費的兌換劵。但歐晉德認為,4月是全面停駛,2日是部分路程可行駛,只能接受補償一張全程半價兌換劵,並表示他必須對股東負責。

管碧玲反駁,歐董是為人民負責的官股,卻總站在維護股東的利益上,部長為了歐董已快保不住官位了。

歐晉德解釋,有關11月2日的停駛事故,高鐵已對當天搭乘11點16分至下午13點39分系統全面恢復正常前的班次旅客,照規定補償退票:抵達終點站的時間被延誤1小時以上,則全程退費補償;延誤半小時到1小時之間,全程退半價補償;半小時以內者,不補償。此外,搭此時段的旅客,不分延誤時間長短,另加贈一張全程半價兌換劵,受理補償時間是一年內都可辦理。

但立委們認為高鐵不該依規定,而是全應額退票,並要求交通部應要求台灣高鐵公司於3天內,公告比照今年4月25日的停駛事件的賠償,加贈一張全程免費兌換劵,而非半價,以彌補旅客時間延誤之損失。

管碧玲指出,高鐵提供早鳥票優惠,但大部分民眾很難預估未來2到3個月的旅程,反而是讓黃牛票者與旅遊業者受惠。因此交委會提案通過,交通部應盡責要求高鐵公司,將早鳥票分實名制與非實名制,以實名制購早鳥票者,可以退票;以非實名制購買早鳥票,不得退票。

「高鐵提出早鳥票時未留意到會有黃牛票與旅行業者壟斷問題,」歐晉德回應,並同意此提案,將再對早鳥票做更完善的規劃。

管碧玲也質詢高鐵董事何時能對票價提出具體調價措施,而不是只用優惠方式,歐晉德說,會盡量在11月底提出讓民眾安心的票價方針。管碧玲則表示,11月底前將不處理交通部預算案。

立院交通部委員管碧玲、葉宜津與魏明谷通過提案要求撤換歐晉德,由於高鐵繼4月25日高鐵大停駛後,11月2日高鐵又出現跳電事故,高鐵接駁機制仍舊慢半拍,事後更故意刁難旅客退費,因此要求交通部應慎重考慮撤換航發會官股代表、高鐵董事長歐晉德。